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县主城区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防空警报鸣放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10:15分。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二)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
日期:2025-09-11浏览:15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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