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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和《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现将中止云县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公告如下:自2025年4月25日起,中止云县一康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云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25日
日期:2025-04-25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浏览:1884 次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数量检查频次/频次上限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合并或者联合建议备注1云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501次现场检查...
日期:2025-04-25来源:云县应急管理局浏览:107 次
云县政通〔2025〕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范围详见附件)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严格禁止下列行为(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建设生产设施。(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生产经营活动。(四)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实施下列破坏行为:砍伐、放...
日期:2025-04-23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3233 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龄老人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接收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虚报、瞒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免申即享”“应停未停、应保未保”“违规保障”等问题线索来信举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县民政局将及时受理、核实及答复,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县、乡(镇)两级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云县民政局办公室:0883—3211495爱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83—3211700茂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83—3650001幸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83—...
日期:2025-04-22来源:云县民政局浏览:1663 次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和《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现将中止云县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公告如下:自2025年4月21日起,中止云县幸福蓝蓝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云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21日
日期:2025-04-21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浏览:1432 次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备注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县应急管理局县级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
日期:2025-04-18来源:云县应急管理局浏览:113 次
广大驾乘人员:为全面提升云县公路分局管养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通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云县公路分局将对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进行集中病害修复作业。为确保作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将对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交通管制路段及作业时间(一)G214线K2587+100—K2681+000,共计93.9公里,作业时间,4月17日至12月31日。(二)G357线K3283+270—K3349+683,共计66.413公里,计划作业时间,4月17日至12月31日。(三)S329线K165+723—K230+584,...
日期:2025-04-17来源:云县公路分局浏览:1486 次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二、征集范围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三、征集方式(一)电话举报:0883-3061146(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
日期:2025-04-15来源:云县司法局浏览:1503 次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三、项目建设地点:爱华镇、茂兰镇、漫湾镇、大寨镇、幸福镇四、项目建设内容:(一)茂兰镇温平村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在茂兰镇温平村投入695万元实施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设内容:1.新建钢结构茶叶精制加工厂房2000平方米,投入320万元;2.新建综合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场地及入厂道路硬化2400平方米,投入93万元;3.配套挡墙300立方米,排水沟渠200米,围墙300米,厂区绿化12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40盏,公厕1座,以及大门、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投入135万元;4...
日期:2025-04-15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2422 次
云南景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有效推进云县云海阳光项目一期竣工验收,顺利进行项目相关不动产权办理工作,维护购房群众利益,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义务,现公告如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
日期:2025-04-10来源: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1747 次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云县文良农资经营部、云县辉龙商贸有限公司、云县吴迪农资店、云县江禾农资店、云县万众农资销售店和云县李正祥农资经营部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云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4月7日开始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拨打电话0883-3080975或书面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0日
日期:2025-04-10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1394 次
一、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县和云居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4年3月,云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医保“回流药”超量购药疑点数据核查中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县和云居连锁店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退回所涉医保基金906.16元;3.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906.1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云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4年7月,云县医疗保险中心在日常审核检查中发现,云县人民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的违法...
日期:2025-04-09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浏览:1497 次
云县政通〔2025〕10号为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面守护好云县的绿水青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现通告如下:一、明确非法采砂行为(一)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等情况下,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行为。(二)超出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开采量、开采期等进行采砂的行为。(三)以疏浚...
日期:2025-04-0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699 次
根据《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按照分批次分阶段申请、审核、摇号配租的原则,现将申请云州新城第七批保障性住房配租通告如下:一、申请房源及户型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保障性住房房源配备情况: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8.95平方米-50.4平方米,共有房源316套,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67.24平方米-72.17平方米,共有房源421套,两种户型一共737套。二、申请保障范围及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收入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士或家庭人均...
日期:2025-04-03来源: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1937 次
为全面规范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有意愿参与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的运营企业到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项目内容。引入运营数量及家数,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价机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实施。二、报名对象有意愿参与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的运营...
日期:2025-04-03来源: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浏览:27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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