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云县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公示编号:云县卫健医技备字(2024)第01号备案机关: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时间:2024年1月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规定,现将经县卫生健康局形式审查后开展《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如发现在列医...
日期:2024-01-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95 次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2010年第1号)、《云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年检考核办法》(云县医保发〔2023〕7号)规定和《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约定,县医疗保障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县69家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度的医保服务和医保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年检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优秀”等次(59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县云州路连锁店、一...
日期:2024-01-05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14 次
红榜一、栗树乡(10个)★岩子头村岩子头自然村★养马村上中下养马自然村★大田山村上新自然村★忙蚌村回头山自然村★大田山村中山自然村★栗树村上下栗树自然村★崎岖笼村伍家自然村★慢郎村马道子自然村★小帮赶村垭本自然村★大平掌村上下平掌自然村二、茂兰镇(10个)★旧村干新房子自然村★忙卓村小忙卓自然村★丙令村平掌自然村★温平村吃水箐自然村★茂兰社区陈家自然村★哨街村街中自然村★马泗村马泗自然村★多依村多依自然村★拔还河村查家自然村★转水河村下老懂山自然村三、大寨镇(10个)★团结村火石山自然村★中山村上排排坊自然村★慢赖村对门自然村★箐门口村三家自然村★棠梨坝...
日期:2024-01-03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409 次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保障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与感冒发热类药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
日期:2024-01-02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127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且逾期未接受处理的438辆涉案车辆(其中:普通二轮摩托车371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41辆、轻便二轮摩托车12辆、超标电动自行车3辆、电动二轮车5辆、小型轿车3辆、大型货车3辆)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无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拆解报废处理。附件: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第三批依法扣留车辆明细表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22来源: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浏览:95 次
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3〕31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进行公开执行。附件: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1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217 次
根据《云县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出模范集体48个,模范个人97名,具体名单如下:一、拟受表彰的模范集体(48个)爱华镇人民政府茂兰镇人民政府幸福镇人民政府漫湾镇人民政府忙怀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云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办公室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
日期:2023-12-15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90 次
(2023年第7期)岁末年初,是农村自办宴席举办的高峰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在办理红白喜事、年猪客等自办宴席过程中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提前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备案,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备,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二、自办宴席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三、自办宴席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严禁...
日期:2023-12-13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96 次
(2023年第6号)临近年关,自办宴席也随之增多,饮用散装白酒带来的中毒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散装白酒时,首先应当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点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其次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不消费。二、国家对白...
日期:2023-12-12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99 次
(2023年第3期)4个不合格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县云县密银蔬菜摊、云县徐家梅蔬菜店等4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经营的青椒、芹菜、普通青菜等食用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样单编号:XBJ23530922717130416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名称:青椒购进日期:2023-10-08被抽样单位:云县密银蔬菜摊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县爱华镇天丰农贸市场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日期:2023-10-08(二)抽样单编号:XBJ...
日期:2023-12-12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103 次
黄光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11月24日11时10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执法人员在云县大黄桥马牙石岔口,依法对当事人黄光艳驾驶的云S.J5066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从涌宝街到云县城,车上有6名乘客,经调查取证核实,6名乘客在涌宝街子上车,谈好乘客每人付20元车费,当事人黄光艳未能出示《道路运输证》及有关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
日期:2023-12-11来源: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浏览:379 次
杨凤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10月18日12时15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执法人员在云县分水岭岔口,依法对当事人杨凤银驾驶的云S.76G16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从云县小忙兔到临沧城,车上有6名乘客,经调查取证核实,6名乘客长坡岭上车,5名乘客要到蚂蚁堆,1名乘客要临沧城,谈好乘客每人付25元车费,当事人杨凤银能出示《道路运输证》及有关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
日期:2023-12-11来源: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浏览:251 次
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11月7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在超市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区域内摆放有金龙鱼食用植物调和油、香满园菜籽油、口水哥原味螺蛳粉、口水哥麻辣螺蛳粉食品已超过所标注的保质期。经查实,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的销售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日期:2023-12-11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302 次
云县政通〔2023〕63号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县实际,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及县城周边部分行政村(社区)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区域(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天候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禁止销售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不再批...
日期:2023-12-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96 次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和实施依据1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殡葬管理条例》2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处罚行政处罚《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3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行政处罚《殡葬管理条例》4对自行转让、买卖墓地使用权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5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6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日期:2023-12-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6 次
16 17 18 19 20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