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监管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失控漏管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94号)、《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现将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事项进行公告。一、单位名单云县行政中心、云县档案馆、云县人民检察院、云县人民法院、云县人民医院、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云南省云县幸福糖业有限公司、云南云县甘化有限公司、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澜沧...
日期:2024-03-19浏览: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