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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挖掘云县民族节庆文化资源,弘扬云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法定假日的节庆经济拉动作用,依托云县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最大限度释放节庆活动内在动力,以节造势、以节聚人,提升民俗节庆活动影响力,扩大云县的知名度和旅游品牌形象,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啤酒狂欢节期间,举办“云县2024年‘舞动云州’广场舞大赛”。为确保比赛活动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题和原则主题:展示时代风采、筑梦幸福云县原则:安全、节俭、激情、文明、和谐二、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云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办...
日期:2024-01-26文章来源:云县文化和旅游局浏览:345
根据《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工业企业升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县工科信联发〔2022〕1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对新建投产并于年内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工信、统计部门按流程认定上报,现将通过省级批准入库的2023年度工业企业名单公示如下:1.云县振东硅业有限公司2.云县云茶农产品购销中心3.云县华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4.临沧平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云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6.临沧亿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云...
日期:2024-01-26文章来源:浏览:165
广大市民朋友:根据档案科学管理需要,云县档案馆近期将对馆藏纸质档案进行封闭式熏蒸消毒杀菌杀虫处理,期间将暂停纸质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暂停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9日(含春节假期)。2.暂停服务期间我馆不支持纸质档案的翻阅、复印等手工查档利用服务。3.期间对已数字化的馆藏档案资料正常提供查阅利用服务。4.恢复时间:2024年2月19日(若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5.暂停服务期间若您有查档需求,可提前拨打查档热线电话(0883-321103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云县档案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
日期:2024-01-23文章来源:云县档案馆浏览:176
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现将县级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告如下:县级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清单(第一批)序号单位事项名称(办理项)事项类别事项类型1云县司法局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行政许可承诺件2公证员执业审核转报行政许可承诺件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行政许可即办件4基层法律服...
日期:2024-01-18文章来源: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浏览:288
广大群众:根据《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公车办发〔2023〕2号)要求,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云县实际起草了《云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1月28日18:00前邮箱:jgswglj322@126.com联系人:邓镇云联系电话:0883-3215063云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务出...
日期:2024-01-18文章来源:云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50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为加强居民朋友对病媒生物(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简称“四害")危害与控制的了解程度,及时向居民朋友提供“四害”防控咨询、技术指导服务,畅通虫情报告渠道,助力国家卫生县创建和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特建立病媒生物虫情报告及防制咨询平台,欢迎有需要的居民朋友来访、来电咨询。问题反映联系方式: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0883-3080421防制咨询联系方式: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3-3080653病媒生物防制小知识一、什么叫“四害”?“四害”具体是指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这四种生物对人类可谓...
日期:2024-01-12文章来源:云县卫生和健康局浏览:4
根据《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厕所革命”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上级下达补助资金情况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奖补总资金1188万元。其中,《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云县财农发〔2023〕36号)下达资金623万元;《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县财农发〔2023〕50号)下达资金312万元;《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农村厕所革命整村...
日期:2024-01-11文章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425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二、全县所有林区、草原和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均属于森林草原防火区。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从事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
日期:2024-01-10文章来源:云县应急管理局浏览:4
2023年,云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云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局党组集体领导,坚持重要法治工作和重大问题党组集体决策,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强化部署抓...
日期:2024-01-08文章来源:云县交通运输局浏览:14
公示编号:云县卫健医技备字(2024)第01号备案机关: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时间:2024年1月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规定,现将经县卫生健康局形式审查后开展《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如发现在列医...
日期:2024-01-08文章来源:浏览:4
日期:2024-01-05文章来源:云县教育体育局浏览:177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2010年第1号)、《云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年检考核办法》(云县医保发〔2023〕7号)规定和《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约定,县医疗保障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县69家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度的医保服务和医保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年检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优秀”等次(59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县云州路连锁店、一...
日期:2024-01-05文章来源:浏览:4
红榜一、栗树乡(10个)★岩子头村岩子头自然村★养马村上中下养马自然村★大田山村上新自然村★忙蚌村回头山自然村★大田山村中山自然村★栗树村上下栗树自然村★崎岖笼村伍家自然村★慢郎村马道子自然村★小帮赶村垭本自然村★大平掌村上下平掌自然村二、茂兰镇(10个)★旧村干新房子自然村★忙卓村小忙卓自然村★丙令村平掌自然村★温平村吃水箐自然村★茂兰社区陈家自然村★哨街村街中自然村★马泗村马泗自然村★多依村多依自然村★拔还河村查家自然村★转水河村下老懂山自然村三、大寨镇(10个)★团结村火石山自然村★中山村上排排坊自然村★慢赖村对门自然村★箐门口村三家自然村★棠梨坝...
日期:2024-01-03文章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195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保障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与感冒发热类药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
日期:2024-01-02文章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且逾期未接受处理的438辆涉案车辆(其中:普通二轮摩托车371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41辆、轻便二轮摩托车12辆、超标电动自行车3辆、电动二轮车5辆、小型轿车3辆、大型货车3辆)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无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拆解报废处理。附件: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第三批依法扣留车辆明细表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22文章来源: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浏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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