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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二、全县所有林区、草原和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均属于森林草原防火区。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从事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
日期:2024-01-10文章来源:云县应急管理局浏览:27
2023年,云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云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局党组集体领导,坚持重要法治工作和重大问题党组集体决策,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强化部署抓...
日期:2024-01-08文章来源:云县交通运输局浏览:40
公示编号:云县卫健医技备字(2024)第01号备案机关: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时间:2024年1月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规定,现将经县卫生健康局形式审查后开展《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如发现在列医...
日期:2024-01-08文章来源:浏览:25
日期:2024-01-05文章来源:云县教育体育局浏览:207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2010年第1号)、《云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年检考核办法》(云县医保发〔2023〕7号)规定和《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约定,县医疗保障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县69家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度的医保服务和医保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年检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优秀”等次(59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县云州路连锁店、一...
日期:2024-01-05文章来源:浏览:30
红榜一、栗树乡(10个)★岩子头村岩子头自然村★养马村上中下养马自然村★大田山村上新自然村★忙蚌村回头山自然村★大田山村中山自然村★栗树村上下栗树自然村★崎岖笼村伍家自然村★慢郎村马道子自然村★小帮赶村垭本自然村★大平掌村上下平掌自然村二、茂兰镇(10个)★旧村干新房子自然村★忙卓村小忙卓自然村★丙令村平掌自然村★温平村吃水箐自然村★茂兰社区陈家自然村★哨街村街中自然村★马泗村马泗自然村★多依村多依自然村★拔还河村查家自然村★转水河村下老懂山自然村三、大寨镇(10个)★团结村火石山自然村★中山村上排排坊自然村★慢赖村对门自然村★箐门口村三家自然村★棠梨坝...
日期:2024-01-03文章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245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保障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与感冒发热类药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
日期:2024-01-02文章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且逾期未接受处理的438辆涉案车辆(其中:普通二轮摩托车371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41辆、轻便二轮摩托车12辆、超标电动自行车3辆、电动二轮车5辆、小型轿车3辆、大型货车3辆)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无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拆解报废处理。附件: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第三批依法扣留车辆明细表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22文章来源: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浏览:28
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3〕31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进行公开执行。附件: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19文章来源:浏览:146
根据《云县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出模范集体48个,模范个人97名,具体名单如下:一、拟受表彰的模范集体(48个)爱华镇人民政府茂兰镇人民政府幸福镇人民政府漫湾镇人民政府忙怀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云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办公室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
日期:2023-12-15文章来源:浏览:620
(2023年第7期)岁末年初,是农村自办宴席举办的高峰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在办理红白喜事、年猪客等自办宴席过程中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提前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备案,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备,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二、自办宴席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三、自办宴席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严禁...
日期:2023-12-13文章来源:浏览:28
(2023年第6号)临近年关,自办宴席也随之增多,饮用散装白酒带来的中毒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散装白酒时,首先应当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点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其次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不消费。二、国家对白...
日期:2023-12-12文章来源:浏览:27
(2023年第3期)4个不合格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县云县密银蔬菜摊、云县徐家梅蔬菜店等4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经营的青椒、芹菜、普通青菜等食用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样单编号:XBJ23530922717130416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名称:青椒购进日期:2023-10-08被抽样单位:云县密银蔬菜摊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县爱华镇天丰农贸市场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日期:2023-10-08(二)抽样单编号:XBJ...
日期:2023-12-12文章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31
黄光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11月24日11时10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执法人员在云县大黄桥马牙石岔口,依法对当事人黄光艳驾驶的云S.J5066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从涌宝街到云县城,车上有6名乘客,经调查取证核实,6名乘客在涌宝街子上车,谈好乘客每人付20元车费,当事人黄光艳未能出示《道路运输证》及有关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
日期:2023-12-11文章来源: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浏览:315
杨凤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10月18日12时15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执法人员在云县分水岭岔口,依法对当事人杨凤银驾驶的云S.76G16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从云县小忙兔到临沧城,车上有6名乘客,经调查取证核实,6名乘客长坡岭上车,5名乘客要到蚂蚁堆,1名乘客要临沧城,谈好乘客每人付25元车费,当事人杨凤银能出示《道路运输证》及有关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
日期:2023-12-11文章来源: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县大队浏览: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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