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云县官房彩寅农资店、云县红双农资店、云县庄稼汉农资店、临沧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县铃铛哥农资店、云县才浪农资店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云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6月3日开始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883-3080975或书面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5日
日期:2025-06-05浏览: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