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有关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具体要求,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裁量准序号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情节裁量标准1对违反退役军人安置规定的单位的处罚省州县1.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不含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
日期:2025-01-02浏览:23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