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幸福镇)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09: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8 字体:【

幸政发〔2023〕16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幸福镇消防力量建设,落实云南省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和临沧市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消〔2022〕74号)要求,结合幸福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托前期建成的镇专职消防队成立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消防工作站站长由专职消防队队长担任,工作人员为镇专职消防队事业编人员鲁仕凡和黄勇同志。

附件:1.幸福镇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2.幸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幸福镇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幸福镇的灭火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等任务。

二、掌握责任区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战训业务资料档案。

三、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训练、演练。

四、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五、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六、积极参与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幸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牵头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推动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召集和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统计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工作情况,结合时间节点制定有关工作意见和工作措施,研究提出加强属地消防工作的决策和措施。

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

四、根据需要部署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指导村(社区)消防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消防工作。

五、指导协调火灾事故调查、灭火救援工作。

六、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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