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政发〔2022〕151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做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2-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一)成立机构。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2-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王春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张永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甘 勇 幸福派出所教导员
查国峰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世应 镇财政所所长
余文明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 浩 幸福交警中队队长
张荟娟 幸福司法所所长
周先梅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显鲜 镇安监办负责人
罗忠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宏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饶红军 幸福卫生院院长
陈家成 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李朝山 幸福中学校长
鲁世军 幸福完小校长
施远德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艳蕾 幸福供电所所长
郭子军 镇宣传干事
周丽琴 镇民政办负责人
李先丽 镇总工会副主席、镇妇联工作人员
鲁仕凡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鲁星华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普世荣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白良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8个村支书、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由余文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鲁仕凡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经验主义等情绪,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干部及各村护林员具体抓,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建设和扑火队伍建设,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职工实行分村分片挂钩负责制(包村情况见值班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计划。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细化责任,严明奖惩,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加强防火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墙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努力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教育,上好一堂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课,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各村要及时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干部群众大会,开展好本村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各种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要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禁烧令》的宣传,要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周边及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及审批制度。在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时段要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镇电信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信息的发送宣传。镇电网部门要做好林区内线路的安全排查。
三、加强设施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各村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要配备必要的扑救林火装备。要进一步完善禁区警示标语(牌)设置,将消防水池、防火通道建设纳入规划。各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及时组织义务防火队员迅速开展扑救。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必须把扑火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绝不允许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四、强化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实行24 小时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要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按照规定要求逐级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0883-3833014;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883-3833053),对因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1.幸福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名单
2.幸福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
3.幸福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人员名单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幸福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员名单
队 长:张永强
副 队 长:鲁仕凡
成 员:查国峰、 余文明、
李维蛟、 李白良、
李显鲜、 施远德、
黄 勇、 石山华、
谢华明、 柏金荣、
李虎骏、 郭子军、
罗忠伟、 杨剑锋、
李宗鸻、 李伟宏、
李 典、 朱忠贵、
郭子琨、 姜登相、
鲁星华、 普世荣、
孟世伟、 李 杰、
姜家林、 严志炜、
周国强、 张 远
附件2:
幸福镇2022—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处置预案
一、基本情况
幸福位于云县西南部,东与临翔区蚂蚁堆乡、章驮乡为邻,南与耿马县勐永镇相邻,西与永德县、凤庆县相接,北与爱华镇头道水相邻,南北相距35.5千米,东西相距24.2千米。镇政府驻地海拔1030米,距县城公路距离44公里。年平均气温18°C~20°C,年降雨量1100~1200毫米。下辖18个村委会,有194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约4.5万人,林农达36000余人,全镇国土面积631.9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64万余亩,森林覆盖率为64.18%,主要树种是旱冬瓜、云南松、西南桦和野生栎类,重点林区主要集中在邦洪村、邦别村、红岗村、勐底村,篾笆山村。历年来,都作为火灾易发区域,每年深秋到清明是森林火灾多发季节,尤其是春节、元宵、清明等时节及春耕时期,森林防火形势更是严俊。
二、基本任务
1.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2.严禁一切林区内野外用火,对生产性用火从严管理。
3.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幸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883—3833053、0883-3833014),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有关领导要立即组织扑火力量,率领镇、村两级专业扑火队进入火场扑救,政府领导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待余火彻底熄灭后,现场看护人员方可撤离。
四、情况处置
1.坚持科学扑火原则,以人为本(孕妇、儿童、学生、老人、精神病人不得参加火灾扑救),在没有掌握山场火势情况时,不能随意组织人员上山扑火,以避免人员伤亡。
2.当火场范围不大,火势不强且为“下山火”时,应不失时机地进行直接扑灭,即扑打“火头火”。
3.当火场地势复杂,火势一般,即有“下山火”,又有“上山火”时,应兵分两路,一路在火头前进方向的山背开挖防火道,隔离“上山火”,另一路直接扑打“下山火”,扑火队员迅速到火区灭火。
4.当火场范围较大,火势较猛,风力较大时,应将主要力量投入开挖防火道,先期在火头前进方向和学校、村庄周围开挖隔离带,少部分人员投入已过火的火场扑灭弱势火、余火,以免再度复燃蔓延,同时保障火场附近居民人身安全。
5.山火扑灭后,应视火场面积、地势和地形留下足够人员继续监视余火,以防止死灰复燃,再度发生火灾。
五、工作措施
1.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刷写永久性和临时性宣传标语,护林员加强巡防宣传。村负责人与护林员以自然村庄为主,开好户主会,让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尤其节假日期间,进山上坟祭扫不准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
2.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同时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路段,明确到镇、村、组三级责任人。
3.继续实行和完善联防责任制:采取以山联山、户联户等形式,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实行依法依规依纪治火,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4.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生产性用火管理一定要从严,严禁炼山整地造林,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等生产性用火。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评。从即日起,每发生一起火灾,对该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检讨;发生火警、火灾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指挥联络以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为主,以运动通信为辅,现场采取简易通信联络,重点防火期内,镇、村、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护林员、扑火队全体工作人员应保证手机、电话等通讯设备畅通,确保及时联系。
2.车辆保障。各村扑火队伍的运输车辆由各村自行解决,镇扑火队用车由镇政府派出车辆保障,指挥车由镇政府派出车辆保障。
3.医疗保障。镇卫生院加强值班,准备好医药、器材,并派出1—2名医生带救护车到着火地点负责保障。
4.后勤保障。镇防火指挥部和扑火队伍由镇政府保障,其余扑火队由各村保障。
5、民政部门。做好相关善后等工作。
七、其它要求
1.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切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2.要严格落实每村15人左右的民兵应急分队或扑火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3.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火灾,反应要迅速,及时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人员打早、打小、打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将财产损失减至最少。
附件3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2022-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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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值班日期 |
值班领导 |
办公室值班人员 |
值班职工 |
具体值班人员情况 |
备注 |
说明 |
1 |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1日 |
鲁天明 |
崔阳春 |
字天兰 |
春节、国庆节按照领导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其它节日按值班表安排进行,若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可自行与下一值班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报党政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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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1月2日-1月8日 |
李 强 |
毛文婷 |
罗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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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年1月9日-1月15日 |
姜 磊 |
查俨轩 |
孟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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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年1月16日-1月22日 |
段文海 |
李 典 |
张锦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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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3年1月23日-1月29日 |
张永强 |
张 远 |
李宗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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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1月30日-2月5日 |
陈 雄 |
罗轶男 |
朱忠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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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3年2月6日-2月12日 |
施仕梅 |
杜李军 |
余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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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3年2月13日-2月19日 |
李金玉 |
严志炜 |
普世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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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 |
李华荣 |
童 治 |
鲁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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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3年2月27日3月5日 |
徐 轩 |
查国峰 |
王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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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3年3月6日-3月12日 |
黄光红 |
李维蛟 |
周正相 |
|||
12 |
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 |
王春红 |
黄 勇 |
鲁仕凡 |
|||
13 |
2023年3月20日-3月26日 |
鲁天明 |
李 杰 |
祝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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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3年3月27日-4月2日 |
李 强 |
何光梅 |
李伟宏 |
|||
15 |
2023年4月3日-4月9日 |
姜 磊 |
罗蓉蓉 |
姜登相 |
|||
16 |
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 |
段文海 |
崔阳春 |
张家先 |
|||
17 |
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 |
张永强 |
毛文婷 |
杨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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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23年4月24日-4月30日 |
陈 雄 |
查俨轩 |
周先明 |
|||
19 |
2023年5月1日-5月7日 |
施仕梅 |
李 典 |
石山华 |
|||
20 |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 |
李金玉 |
张 远 |
王顺蕊 |
春节、国庆节按照领导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其它节日按值班表安排进行,若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可自行与下一值班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报党政办备案。 |
||
21 |
2023年5月15日-5月21日 |
李华荣 |
罗轶男 |
周国强 |
|||
22 |
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 |
徐 轩 |
杜李军 |
李白良 |
|||
23 |
2023年5月29日-6月4日 |
黄光红 |
严志炜 |
施厚林 |
|||
24 |
2023年6月5日-6月11日 |
王春红 |
童 治 |
施远德 |
|||
25 |
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 |
鲁天明 |
查国峰 |
周先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