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yxgaj/2022-00010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2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浏览次数: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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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云县公安局内设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正科级机构。(2)负责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工作和森林警察队伍建设;(3)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处罚等职权;(4)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警察基层基础工作;(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治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6)负责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警察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7)负责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8)负责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有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5个派出机构即:茂兰派出所、幸福派出所、漫湾派出所、涌宝派出所、大朝山派出所。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11月25日至20201112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出动警力2400余人次,动车辆500余台次,共办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151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15查处114起,刑事案件立案36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30余处罚违法单位3家收缴木材27.03 立方米,古茶树2株,查获野生动物1331只(头),救助蛇类、鸟类等野生动物23只(条),罚没款共计65万余元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4起(含去年取保候审到期案件)。

1、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成立了以大队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全队民警及辅警提前结束春节假期,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守牢外防输入通道、筑牢内防扩散底线,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1)抽调人员参加配合全县交通劝返点排查防控。疫情暴发之初,根据安排抽调10名警力,参加配合昔宜、漫湾两个交通劝返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抽调2名党员民警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疫情进入常态化后,长期抽调2名民警、2名辅警参与防控工作卡点设置以来,共参与检查车辆23432台次,检测人员51555人次,其中劝返车辆874台次、人员2128人次

(2)开展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大队及时组织警力对辖区餐饮、野生动物饲养场所、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超市等开展全面清查,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森林警察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

3、积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临沧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大队及时成立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遏制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4、强化森林违法图斑案件查处,着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关于森林资源疑似违法图核查工作要求,我大队克期对县林业和草原局移交的117个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排查,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61起。通过此次森林核查,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生态资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13,235.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13,235.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6,470.20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2020年大队退休1人,日常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13,235.44元,其中:本年收入6,613,235.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6,470.20元,主要原因:无专项收入;2020年大队退休1人,日常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613,235.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613,235.44元,其中:基本支出6,613,235.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6,470.20元,主要原因:2020年大队退休1人,日常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6,470.20元,主要原因:无项目支出;2020年大队退休1人,日常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562.27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382,543.18元,用于农林水支出5,135,048.71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404,081.28元,总计6,613,235.44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类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类项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类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250.00元,较上年减少62,750.00元,下降5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5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0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严格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62,000.00元,下降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62,000.00元,下降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62,000.00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日常执勤执法车辆维护。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600,797.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36.96元,主要原因:2020年大队退休1人,机关运行保障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200431200111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预算公开表202103221051226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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