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yxsfj/2022-00001
发布机构
云县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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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7.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领导机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执法资格考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将中央第20督导组反馈意见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深化线索摸排,开展好人民调解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继续强化对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内容的宣传,充分调动各司法所、村法治联络员等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真正使宣传下沉到村(社区)和群众中去。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备案和报备制度。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N”工作。普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为提高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县普法办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举办法治讲座,授课人员和时间由县普法办安排,讲座的具体事务由各单位落实。普法进社区。增强农村“两委”新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两委”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能力。普法进学校。组织律师及普法工作者深入全县各中小学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不少于50场次。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年内投入使用。普法进农村。立足“精准扶贫,法律同行”,按照“送法下基层”工作要求,县普法办全年组织下基层不低于2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普法。在“云县普法”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各类普法动态图文信息,主要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时政新闻、基层司法所调解、公安破获、法院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推送。同时依托各单位和普法宣传之机,为公民广泛宣传。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为抓好主题宣传日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水法宣传日、税务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6.5”环保日、“6.15”安全生产月。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为云县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4.一是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投入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着力保障公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开展律师值班制度运行,配合和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实施,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讯问参与工作,有效保障被告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司法系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支点。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认真抓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以送出去方式参加培训学习,如建议上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行业、公证服务领域行业开展行业系统化学习和法律援助智慧平台统一培训学习,强化行业领域技能提升。

5.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和依法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公、检、法、司、监狱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规范执法的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6.一是进一步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扩大调解的覆盖面,通过积极争取和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重点的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调解室,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3至5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名额,以试点的方式带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建立。二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履行选任职责,严格按程序、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选任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基层两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7.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并做好常态化的脱贫攻坚、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县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128.16万元对比增加140.42万元,增长12.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按比例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加;二是工资福利支出结构发生变化增资绩效奖励列入奖金支出;三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增加;四是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42万元,占总支出的94.3%;项目支出65.03万元,占总支出的5.7%。与上年1006.7万元对比增加133.75万元,增长13.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按比例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加;二是工资福利支出结构发生变化增资绩效奖励列入奖金支出;三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增加;四是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5.42万元。与上年953.16万元对比增加122.26万元,增长12.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按比例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结构发生变化增资绩效奖励列入奖金支出;本年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202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92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3万元。与上年53.53万元对比增加11.5万元,增长21.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非税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基层司法业务费2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费、印刷费、出差费、普法宣传、劳务费、业务培训费及装备购置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普法宣传业务费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材料印刷费、广告牌及宣传展板制作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律师公证费15万元主要用于律师公证业务办案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其他司法业务费23.03万元主要用于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人员办案及基层装备购置支出。

5、公共安全(类)支出法律援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06.7万元对比增加133.75万元,增长13.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按比例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加;二是工资福利支出结构发生变化增资绩效奖励列入奖金支出;三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增加;四是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8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纪实、退休人员工资及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51.6%。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万元,增长30.25%。其中: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1万元,增长3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办公经费大部分用于普法宣传材料的印刷费开支,车辆维修费没有资金全部支付,2020年支付了部分上年修理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案及司法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1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云县司法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8万元,与上年81.18万元对比减少3.4万元,下降4.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公用随之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99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6.95万元,固定资产107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29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30.9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9.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4.57万元,增长367.17%;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215.63万元,增长31.19%;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9.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90.83

906.95

1074.59

960.19



114.4



9.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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