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云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地址:
云县爱华镇新兴街13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3080971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云县农业农村局是云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遵照执行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法规,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领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能职责开展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遵照执行中央、省、市、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生产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风险评估。遵照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遵照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斌,男,彝族,197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熊兴成,男,彝族,1973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莫明文,男,彝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昌艳,女,白族,1974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饶红良,男,汉族,1977年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建松,男,彝族,1985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国富,男,布朗族,1978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云县农业农村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统筹总结推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典型经验。牵头负责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统筹农民增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三农”工作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协调“三农”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及监督检查。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政务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收发、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实物资产管理、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及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涉农舆情的处置和引导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统筹把关各股(室)、站所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材料。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牵头开展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局内部林长制工作。负责编报年度县级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账务、政府采购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及社会保险核算等工作,组织开展局内部审计工作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社团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案件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承担农业规范性文件起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综治维稳和来信来访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股。负责拟订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农业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承担农村创业工作。负责拟订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协调推进蔗糖、茶叶、坚果、中药材、烤烟等产业发展,指导畜禽、蔬菜、水果、咖啡等产业发展。牵头负责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承担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信息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菜篮子”工程考核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项目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项目建议和项目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扶持的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指导衔接资金等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大经济”工作。指导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指导全县农业固定资产、农业投资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种植业与农田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统计和农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指导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草拟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执行上级部门农作物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指导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管理有关工作、新增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指导耕地保护、“大棚房”整治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指导种植业保险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业船舶、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库区渔政管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局内部河(湖)长制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指导畜牧业保险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促进股。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牵头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负责协调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研究提出人才建设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改革与合作经济股。草拟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牵头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统计。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帮扶与协作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援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援云干部人才的服务、协调、保障和管理有关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调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开展中央、省级和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服务保障中央、省级和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地区科技、乡村旅游、电商、新能源等帮扶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