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农业农村局通告(云县2024年第3期)第3号拖拉机强制注销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云县4台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条件,现将号牌及所有人信息进行通告,请所有人自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报废企业拆解证明及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到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按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拖拉机所属号牌、行车证、登记证书同期通告作废。附件:云县2024年拖拉机强制注销通告名单(第二批4台)云县...
日期:2024-06-05浏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