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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面向社会征集云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5-07-17 18:36
来源:​云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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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现云县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服务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凡在本县辖区内发生的以下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均属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等渠道,擅自经营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等业务的;

(二)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零付团费”、虚假宣传、欺骗诱导等手段,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三)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接受无资质旅行社委派开展导游业务、擅自承揽导游业务的;

(四)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以明示暗示手段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五)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

(六)擅自终止导游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

(七)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从而进行指定购物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八)在旅游行程中进行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九)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拼团的;

(十)与购物场所、景区景点、文娱演出场所、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串通,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

(十一)强制要求旅游者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以外的商业保险,或将其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的(旅游者自愿购买除外);

(十二)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未明确列出安排的具体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未列出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名称、内容、价格、时长的。

三、征集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提供问题线索:

(一)电话举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旅游举报电话:0883-321445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电子邮箱举报:发送至yxwtgdly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旅游市场乱象举报”,并在邮件内容中详细描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旅游合同等)。

(三)现场举报:前往云县文化和旅游局(爱华镇东大街18号)进行现场举报。

四、处理方式

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游客积极参与监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

特此通告。

 

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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