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云县民政局 关于云县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云县民政发〔2024〕43 号)已收悉,为保证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殡葬服务收费规范工作,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2013年制定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现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附表中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延伸服务项目由群众自愿选择,不能强制收费。
三、相关要求
(一)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殡葬服务单位要建立 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多渠道公示殡葬服务基 本项目和收费标准、延伸服务项目和价格,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 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12315) 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应使用商品标价 签并标注相关项目及价格,提供的殡葬用品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求。
(二)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 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 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 供群众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 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三)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及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不得有价格 欺诈、以次充好、垄断行为、强制服务、强行推销等取得暴利的 违法行为。
(四)原《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云县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县发改复〔2013〕9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云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
云县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价 单位 |
收费 标准 |
备 注 |
一 |
遗体火化费 |
||||
1 |
平板炉火化费 |
包括提供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向丧属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或设施等服务。 |
元/具 |
380 |
12岁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减半收费 |
2 |
欧亚5000型拣灰炉火化费 |
元/具 |
700 |
||
二 |
运尸(遗体接运)费 |
遗体收敛在三楼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电梯运送不得收取楼层搬运费,一、二楼不收费。 |
|||
1 |
普通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10万元及以下) |
包括提供消毒、遗体收敛、抬尸和将遗体运至殡仪馆等服务。(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
元/具 |
150 |
超出20公里以上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50元 |
2 |
中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在10 万元至20万元) |
元/具 |
360 |
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00元 |
|
3 |
高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在20 万元以上) |
元/具 |
560 |
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00元 |
|
4 |
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 |
元/具 |
协商 |
由双方协商确定 |
|
三 |
遗体存放 |
提供遗体冷藏存放服务 |
元/具/小 时 |
6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四 |
骨灰寄存费 |
骨灰寄存服务 |
位/月 |
10 |
首次寄存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免费寄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