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涌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涌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坠底思维,盯紧基层末梢,健安全监管网格,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机、环、管”等各项要求,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全面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在安全理念、责 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克服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4.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在政策宣传、隐患排查、风险化解、先期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3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1.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镇党委和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2.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防范遏制较大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班次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2024年底前,配合县级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临沧市77条、云县76条贯彻措施落实。(镇安委办牵头,镇基层党建办、镇宣传办等按职责分工配合;20个行政村配合,以下均需20个行政村配合,不再列出)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完善巡查、责任落实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联合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 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镇安委办牵头,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中央、省、市、县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分配任务,认真组织我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集中培训。(镇应急办、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各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4.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
充分结合涌宝镇实际,组织开展危化品、消防安全、大型综合体、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专题培训。(镇安委办牵头,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5.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镇安委办、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各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6.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结合涌宝镇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解读宣讲。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工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7.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镇安委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委办负责)
9.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四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配合县级部门完善各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 2026年底前,配合县级部门建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实现“一库集成、一键追溯、一站服务、一网统管”。(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0.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配合县级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1.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镇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2.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配合县级部门实现 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有效衔接。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规划办、镇项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试点示范一批“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发展项目。配合县级部门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业分中心和数据支撑平台;支持工业企业、重点园区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实现关键设备全生命周期、生产工艺全 流程的数字化管理,提升企业、园区安全生产数据管理能力。(镇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4.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配合各县级部门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进企业用电异常数据共享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镇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5.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配合各县级部门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5年底前完成)。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镇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16.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大力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升级试点示范标杆和应用场景。(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17.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镇公路管理所、派出所配合县级部门)。2024年底前摸清全镇所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未开展,但已违规住人、办公的建筑,落实“一建设工程一整改方案”。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涌宝镇集镇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镇规划办、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
提升。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镇安委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19.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涌宝镇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按照县级要求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0.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
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镇应急办牵头,镇各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镇安委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2.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配合县级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镇安委办、涌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3.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督促企业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团队,有条件的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切实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水平。(镇安委办、涌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4.在高危行业落实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投保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特别是特种设备、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根据实际需要投保安责险。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镇安委办、涌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5.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县级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 ,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 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镇安委办负责)
26.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
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镇安委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7. 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镇规划办、项目办负责)
28.加快镇、村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标准,加快建设镇、村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推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向末梢纵深发展,构建网格治理新模式,推动形成“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网格化管理”,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云县篇章相适应的“全灾种大应急”指挥体系。指挥中心主任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统一集中办公。加强与气象、地震、公安、水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和供电等单位数据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快建设灾害事故救援综合指挥平台,实现对灾害事故救援的可视化、扁平化、实时化指挥,提升综合救援效率。(镇应急办、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
29.加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建设。综合统筹镇安全生产监管、“一队一站”、防灾减灾救灾等人员力量,建立镇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具体人员组成,落实实体化运行。依托村“两委”、灾害信息员、消防队、网格员组建村级应急指挥中心,固定指挥中心人员和办公地点。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镇应急办、涌宝专职消防队负责)
30.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帮助其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安委办、涌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31.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取证,不断提高我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镇应急办、综治办负责)
32.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
双查”,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 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 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建立检察、法院、公安参与的安全生产案件评查制度。(镇应急办、综治办负责)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体
系网引领社会治理网开展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处置的作 用,优化网格划分,实现编码管理,明确职责任务。配强网格力量,树牢坠底管控思维,切实提升基层网格网住风险的能力水平,建立网格员日常巡查、逐级上报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镇基层党建办、综治办负责)
34.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整合涌宝镇应急救援力量,
2024年底前,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50人,每个村(社区)不少于15人,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定期集中基层应急队伍,加强日常训练,提升基层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水平,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严格配合县级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提高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断提升救援人员自身职业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制定镇、村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计划,分批分次进行培训,让救援人员掌握应急救援基础知识,学会使用配备的各种救援设备。每年组织一次技能竞赛和救援比拼,督促应急队员更加熟练地掌握各项技能,发挥基层组织在事故灾害初期的应急处置作用。(镇应急办牵头,镇党政办、涌宝专职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35.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
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 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 基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法治宣传教育。(镇安委办牵头,涌宝专职消防队、宣传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36.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配合县级部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认定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加强安全投入。镇财政所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经费、政府债务资金、政策性贷款等多种渠道,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委办、涌宝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商户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降低安全生产隐患。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村集体、村干部评优评先考核,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镇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