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幸福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过程中,推行“党建+河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推动河长制有能有效。
幸福镇严格落实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和党员“三级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镇级河长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导及对村级河长的考核问效,以党建引领措施,确保河库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将“河长清河”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对河岸垃圾倾倒级污水排放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工作氛围。
幸福镇持续加大河道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使水环境治理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