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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首次应用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监管举措
发布日期:2025-06-03 23:57
信息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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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往的监管工作中,因政策受限无法精准监管到人,是医保部门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在已查处的大量违法违规案件中,只能处理到机构,个人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特别是在一些欺诈骗保案件中,仅处理机构,一些人没有被打痛,稍微改头换面就又重操旧业。2025年2月28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彻底打破了这一僵局。

2025年5月21日,云县幸福蓝蓝大药房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云县医疗保障局进行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同时对该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累计记分达12分,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云县医疗保障局首次将监管触角从机构延伸至个人,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零的突破。

定点医药机构因违规行为被记分,记分规则得到充分运用,这将有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效能,形成“违规即损执业根基”的威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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