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yx_zfcxjsj/2025-00012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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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拟定有关建筑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和应用;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的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备 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 工程消防备案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转件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施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实施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全年预计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599400万元,同比增速达9%。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648800万元的92%,市住建局下达目标615900万元的97%。

2.全年预计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同比增速达-29%;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7.79万平方米的64%;市住建局下达目标7.45万平方米的67%。

3.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56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80000万元的15%,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2256万元;完成房地产投资8603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0000万元的28%;占市住建局下达目标8700万元的98%。

4.全年新增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29户,占市住建局下达目标110户的26%;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入统1户,占市县下达目标任务4户的25%。

5.全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45000万元,全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5000万元。

6.全年预计房地产业工资总额(1-4 季度错季)(方案规定1—9 月数据)5221.4万元,增速达2%,占年度目标任务5221.4万元的100%。

7.县政府下达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1-4 季度错季)(方案规定1—9 月数据)增速12%(市住建局不下指标)。云县不涉及统计样本单位,不需统计。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的其他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个小区)2040户,基本改造完成2040户;租赁补贴方面,2024年已发放租赁补贴4.56万元,惠及38户,63人。2024年改造提升城市综合公园1个;建成入园桥西侧、入园桥东侧、云县文笔公园、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口袋公园、云县官庄河南侧口袋公园(县医院段)等5个口袋公园;新建城市绿道10公里;2024年完成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改造污水管网5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含雨水管网)11公里。完成新建供水管网3公里;改造供水管网9公里;完成建设燃气管网4公里;2024年完成市政道路建设0.5 公里;完成海绵城市0.2平方公里。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54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32户、农房抗震改造122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竣工150户、竣工率97.4%。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32 户竣工32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22户竣工118户。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建设。目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通过“城乡一体化”收转运处理的自然村644个,通过镇村一体化和就近处理的自然村1047个,合计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自然村1691个,设施覆盖率92.7%。全县已建成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个,建成带烟尘处理设备的乡村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0个,建成乡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个。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股(云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和园林绿化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云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4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万元表则写明“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350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07.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16885.23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621.86万元,增长157.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21.86万元,增长160.75%;本年度和上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00.00万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375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32万元,占总支出的1.95%;项目支出52703.08万元,占总支出的98.0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41482.30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68.10万元,增长29.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0.05万元,下降38.30%;项目支出增加12918.16万元,增长32.47%;本年度和上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7.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工资福利支出882.72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0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03.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56.74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云县县城河岸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经费42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河岸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2、临沧市澜沧江一级支流罗扎河黑箐国考断面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经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澜沧江一级支流罗扎河黑箐国考断面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

3、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项目经费24.9万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项目前期工作。

4、2023年升规升限工作项目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建筑企业。

5、城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项目经费8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区路灯亮化。

6、云县县城草皮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草皮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7、云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236.74万元,主要用于草皮街片区和爱华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8、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补平衡指标费用缴款项目经费96.42万元,只要用于支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补平衡指标费用。

9、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经费567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

10、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城区街道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项目。

11、第二垃圾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187万元,主要用于第二垃圾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

12、云县县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项目经费52.24万元,主要用于县县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

13、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

14、棚改项目建设项目经费8200万元,主要用于涌宝镇人民政府2016年棚改和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15、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1266.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补助资金。

16、偿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建设项目2024年上半年贷款本息项目经费66.8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建设项目2024年上半年贷款本息。

17、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费357.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租赁补贴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8、城建工程建设项目经费60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9、云州新城建设扫尾工作项目经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

20、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贷款本息项目经费1155.1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贷款本息。

21、保障房建设项目经费3605.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项目建设。

22、云县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县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

23、云县县城东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经费16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东片区供水工程。

24、云县县域第三水厂建设项目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水厂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24%。与上年40303.67万元相比减少19747.41万元,下降49.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3%。减少的原因是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死亡抚恤。

2.卫生健康(类)支出4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医疗费用。

3.节能环保(类)支出152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支付污染防治项目。

4.城乡社区(类)支出244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4%。主要用于支付环卫人员工资、渗滤液处理运营费和污水处理服务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39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8%。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房建设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 2024 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万元,决算为5.3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5.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3.32%。增加的原因是接待费用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16%,完成年初预算的87.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2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增加,故公务用车油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84%,完成年初预算的58.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54.3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燃气检查次数增加,故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3.32%。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燃气检查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0%,比上年同期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2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增加,故公务用车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7%,比上年同期增加0.62万元,同比增长54.3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燃气检查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本年度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烂尾楼项目、燃气安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建筑安全生产、燃气安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1.0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13.42万元,电费1.16万元,水费0.29万元,差旅费3.12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工会经费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9.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5408.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892.27万元,固定资产123.61万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2565.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827.1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1339.8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6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34.5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3169.24万元,占本年收入支出合计的76.24%。比上年1009.50万元增加32159.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869.2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7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2.24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630万元。其他支出32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8%。主要用于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4000万元,2290403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300万元。

(二)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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