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200671901000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环食药和知森“五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2.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各类专项行动。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紧紧围绕省厅总队、市局支队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大队实际,成立各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市局综合评价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量化分解任务,结合云县实际,认真分析云县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现状及特点,主动履职,担当作为,认真部署,统筹推进各类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部门协作,全面协调联动。行动开展以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各乡镇有关站所及县局各警种部门的沟通联系。
4.强化线索摸排,深化破案攻坚。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动担当作为,扛实侦查破案责任,全力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坚决遏制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警种联系,充分依托基层派出所,利用国家土地日、环境日、禁毒日、食品安全周以及乡镇赶集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林区、村寨、学校、厂矿、企业等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6.强化培训教育,提升能力素质。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高度重视民警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的提升,一是通过组织办案民警集中学习、讨论,引导民警在具体案件侦办过程中,加强各警种沟通交流,学习技战法;二是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学习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的鉴别力;三是通过 “以战代训,战训合一”的形式,“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在实际侦查办案中磨炼和提升民警的专业素养。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为涉密事项,根据保密规定,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为涉密事项,根据保密规定,不公开。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67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650.06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76万元,增长4.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76万元,增长4.1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全部为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专项业务增多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67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68万元,占总支出的96.88%;项目支出21.14万元,占总支出的3.1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与上年650.06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76万元,增长4.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2万元,增长1.17%;项目支出增加19.14万元,增长957.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全部为0,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专项业务增多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基本支出平均值涉密不公开。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650.06万元相比增加26.76万元,增长4.12%,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提高以及专项业务增多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执法办案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专项业务增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出,导致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完成年初预算的56.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6.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完成年初预算的89.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4.农林水(类)支出52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基本支出,以及环食药领域专项业务等项目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出,导致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5.住房保障(类)支出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决算为3.4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支出决算较上年4.08万元减少0.61万元,下降14.95%。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2.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8%,完成年初预算的68.61%;支出决算较上年3.08万元减少0.61万元,下降19.81%。减少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与其他地州森警大队之间业务协助及交流,接受支队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4.95%。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1%,比上年同期减少0.61万元,同比下降19.81%,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环食药知领域执法活动、调查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与其他地州环食药侦大队之间业务协助及交流,接受支队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6.3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54.68万元相比增加1.70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8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0.99万元、差旅费8.7元、培训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7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8万元,固定资产370.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259.1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37.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涉林违法案件,深入林区做好涉林法律宣传和林区禁毒工作,对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领域犯罪、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领域犯罪、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商品领域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做好县委、县政府要求的其他工作。
2.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算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进一步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量化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通过对所有项目进行梳理自评,能较好的完成部分的指标值。绩效综合自评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7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