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801000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 、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6.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林长制工作提级领跑。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持之以恒抓好林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年初制定印发了《云县县级林长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县级林长、总林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2项,县级林长巡林需关注的重点工作6项,三级林长共完成年度巡林5989次,共完成重点工作任务267项。二是优化议事协调机构。修编完善《云县林长制工作协作制度(试行)》《云县林长制工作协作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协作单位职责及协作内容,并对林长制工作协作单位进行了精简优化。三是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县设立县级总林长2名,县级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县级林长14名,乡镇村级林长139名,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夯实了林草保护发展的制度基础。
(二)狠抓“护绿”工作,守护绿色家底。一是狠抓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45起,收回林地面积11.841公顷,收缴罚款39.27万元。二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总体方针,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全面部署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整个防期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情况,处置卫星热点2个(属农事用火,办有野外用火审批手续);有效处置森林火情2起。三是组织完成松材线虫普查和全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为发展林草产业、改善和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创建县级森林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四是狠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理。完成《云南省云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措施,全县纳入森林资源统一管护面积共303.99万亩;完成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核实面积30.44万亩。五是合力攻坚抓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云县段)总里程239.07公里,其中新建防火应急道路27条228.21公里、改建防火应急道路2条10.86公里,总投资11731.6万元,追加新建10.1公里,改扩建3.6公里,全面组织实施,全县项目建设进入扫尾阶段。
(三)做实“兴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推进坚果提质增效,做好传统产业升级。完成坚果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各项任务;开展科技服务培训81次2907人,培养嫁接本土专家能手61人。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下中药材滇龙胆、黄精、滇重楼、白芨、三七等种植已达12万余亩,林下经济产值预计达1亿元左右。三是引导林农“用绿”,促进林农增收。全县共在林地上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7个,使用林地面积约1.9万亩,涉及农户约3000户,按照平均每亩林地租金300元计算,实现每年户均增收1900元。
(四)加大“增绿”力度,全面开展国土绿化。一是依托“五彩澜沧江”发展保护建设,抓实县域“增绿”工作,提升森林覆盖率。种植蓝花楹、凤凰木、云南樱花等树种2000余株,完成县域道路绿化美化2373.43公里。二是依托“3.12”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全县累计完成义务植树75万株。三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国土绿化,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及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保存面积核实,共完成数据复核40.99万亩,云县数据核实成果已通过省级复核。四是以推进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开展国土绿化。启动云县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地块2000亩,完成更新造林(萌蘖)和抚育1800亩。
(五)厘清“绿色”资源家底保发展。一是高位组织推动,确保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导,全面推动全县普查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流程统一。制定印发《云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技术流程与方法、进度安排、成果要求、保障措施等。三是集中技术力量,确保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此次林草湿荒普工作,国家共下发我县二级地类不一致图斑97107个,涉及全县12个乡镇,完成地类对接97107个图斑,并通过省级的审核复核。目前正在进行外业复核。
(六)抓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在生态环保领域、民生保障领域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整改事项35项。针对发现问题,云县林业和草原局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完成整改29个,还有6个需要持续推进。
(七)党的战斗堡垒进一步筑牢。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素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三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廉政谈话4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具体职责;积极支持协助县纪委派驻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全局内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和关键节点的廉政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汇总,针对风险点严加防控。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云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
2.云县林长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3.云县营林站(不独立核算)
4.云县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不独立核算)
5.云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教产业站(不独立核算)
6.云县哨街风水丫口林场(不独立核算)
7.云县国营大亮山生态林场(不独立核算)
8.云县回蚌山生态林场(不独立核算)
9.云县漫湾木材检查站(不独立核算)
10.云县国有林场管理站(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6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73.37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69.93万元,下降6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69.93万元,下降60.0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结合县本级财力情况,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96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43万元,占总支出的31.52%;项目支出2714.90万元,占总支出的68.4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8404.6万元,下降67.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13万元,下降4.45%;项目支出减少8346.47万元,下降75.4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结合县本级财力情况,严格控制本单位本年度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4.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经费295.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组建护林员专业队伍等工作。保障林业项目推进,推动“林长制”机制的有效运行,共完成重点工作任务267项。
2.森林保护修复及城乡社区发展项目经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45起,收回林地面积11.84公顷,收缴罚款39.27万元。。
3.森林资源培育及管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644.5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理,开展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核实面积30.44万亩。
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火灾保险补贴项目经费215.7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火装备购置、防火宣传工作,新建防火应急道路27条228.21公里、改建防火应急道路2条10.86公里,追加新建10.1公里,改扩建3.6公里。
5.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1181.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户一卡通补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国土绿化,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及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保存面积核实,共完成数据复核40.99万亩。
6.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质量提升,发展保护建设,抓实县域“增绿”工作,提升森林覆盖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减少8404.60万元,下降67.95%,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结合县本级财力情况,严格控制本单位本年度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72.32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5.75万元,死亡抚恤35.0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完成年初预算的91.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39.9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12.1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50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95.92万元、森林保护修复210.00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环境卫生项目150.00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297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9%,完成年初预算的272.00%。主要用于事业机构基本支出917.8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43.4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58.8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59.24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5.17万元、退耕还林还草1170.0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1.6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20.59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8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9.1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5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4万元,增长153.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开展林草工作次数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燃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9.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4万元,增长153.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开展林草工作次数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燃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
4.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接待费预算,未发生外事接待费及国(境)外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4万元,增长153.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开展林草工作次数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燃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89%,比上年同期增加5.54万元,同比增长153.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开展林草工作次数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燃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接待费预算,未发生外事接待费及国(境)外接待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2024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事项,无接待批次人次。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9.7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38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3.51万元,培训费4.051万元,工会经费11.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878.0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4.24万元,固定资产124.69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0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8.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57.8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7.3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详见附表13)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采取工作早安排、责任严落实、火源管理细、广泛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和抓 实应急值守等工作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效显著。三是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顺利开展。四是省级公益林修编和天然林信息核实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
(详见附表14)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资金项目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职责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 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