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yx_mzzjswj/2025-00001
发布机构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742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0801000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指导、监督《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建立和变更的有关事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开展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4.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民族地区、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6.根据党在新时期上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及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指导民族乡的民族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8.组织协调民族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往,积极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9.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0.帮助各宗教界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收信人”的感恩奋进姿态和使命担当,推动民族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宗教事务股、民族宗教研究室。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万元,增长0.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万元,增长0.5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4万元,占总支出的56.98%;项目支出98.40万元,占总支出的43.0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及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86万元,下降14.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9万元,下降1.65%;项目支出减少36.68万元,下降27.15%。支出增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调出县外1人,基本支出减少,及示范县创建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0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民族宗教专项项目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项目建设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支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奖励项目经费19.4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奖励。

民族团结保障项目经费3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板、资料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86万元,下降1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减少的原因是示范县创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6%,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奖励项目经费、民族团结保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部分未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完成年初预算的65.35%。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未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农林水(类)支出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5.住房保障(类)支出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出差、下乡等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7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56万元,固定资产7.84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2.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万元。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无房屋出租。固定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采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年度本单位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预算配置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资金使用绩效明显,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合理,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综合评价为优秀。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年度本单位逐一对各项目设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部门职责,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及重点,明确细化三级指标。设定指标完成率情况与评价等次,指标的设定具可操作性、能量化。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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