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财预〔2021〕91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文件名称:《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26年度第一批次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文号:云县政发〔2026〕3号、云县财农发〔2026〕26号。
文件类型:资金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
下达资金: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37万元。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如有异议,请与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联系。
举报电话:12345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