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29 09:38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浏览:1477次 字体:【

一、起草背景、依据及过程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5〕16号)精神,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开展了《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执行。《实施方案》是我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和单体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二)指标分配。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总体原则,医共体实行“基金安全、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单体医疗机构实行“基金安全、总额打包、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明确县级调剂金按3%提取,上限15%;明确按床日付费医疗机构不下达指标,由调剂金进行支付;二是明确单体医疗机构超支分担规则(在15%以内自担,15%~25%,按5:5的比例分担;25%以上自担)和年度指标测算【上年度预算额度(1+绩效系数B),B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三是明确医共体指标为当年市级下达总额扣除县级调剂金和单体医疗机构指标后的额度;突出强基层使用导向,乡村两级资金实际使用占比不低于医共体总额25%。

(三)支付结算。医共体实行“年初打包,按季预拨,按月结算,年度考核,年终清算”,单体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按月拨付、年度清算”,结余转入调剂金。参保人异地就医费用在年度清算时扣减医共体指标。

(三)考核清算。执行市级统一的考核方案,部门联合开展考核并进行结果运用。年度综合决算顺序:DRG付费居民医保年终清算DRG按比例分担结果运用打包付费年度综合决算医保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五)保障措施。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同步推进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充分保障参保人权益,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执行时间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 按国家、省市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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