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共计7项)和传承人(共计19人),现予公布。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要求,对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附件:1.云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云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024年6月...
日期:2024-06-07浏览:9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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