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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云县政通〔2025〕3号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县实际,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时间及区域(一)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区域内全天候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1.文物保护单...
日期:2025-01-16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866 次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云县帮东农资店、云县天喜农资店、云县阿秋农资店、云县美美哒农资店和云县星梦圆农资店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云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月13日开始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拨打电话0883-3080975或书面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5日
日期:2025-01-15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782 次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有关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具体要求,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情节裁量标准1对违反退役军人安置规定的单位的处罚省州县1.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不含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
日期:2025-01-02来源: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浏览:1136 次
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管理。本规划发布之前已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继续有效,如变更原许可范围的,...
日期:2024-12-30来源:云县烟草专卖局浏览:1105 次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1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方案序号条款法律内容职责部门1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
日期:2024-12-26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浏览:816 次
一、行政许可相关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行政许可救济途径行政相对人对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
日期:2024-12-09来源:云县烟草专卖局浏览:1151 次
受理、审批机关名称云南省云县烟草专卖局办理场所具体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东大街1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83-3213986业务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事项名称新办延续变更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申请的方式、途径网上办☑网上办☑网上办☑网上办☑网上办☑网上办☑网上办☑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政务大厅☑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十三条;《中...
日期:2024-12-09来源:云南省云县烟草专卖局浏览:1185 次
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二)办理单位:云县烟草专卖局(三)办理窗口及联系电话:1.咨询、受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云县爱华镇东大街1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83-3213986。2.咨询、办理:云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地址: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建设路14号。联系电话:0883-3215611。(四)办公时间:1.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2.云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五)审...
日期:2024-12-09来源:云县烟草专卖局浏览:2269 次
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各村(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合理形成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一、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对计费系统加快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明码标价有关...
日期:2024-12-06来源: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浏览:669 次
云县森指发〔2024〕7号各乡、民族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驻县军警部队: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执行省、市、县人民政府防火命令,发挥公职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临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临沧市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县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全县公职...
日期:2024-12-02来源: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浏览:691 次
云县森指办发〔2024〕7号各乡、民族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全力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同意,从2024年12月1日00时起,启动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3·16”较大森林火灾,“4·28”森林火情教训,清醒认识新一轮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
日期:2024-11-29来源: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浏览:750 次
广大农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临沧市禁止焚烧蔗稍蔗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云县境内一定区域禁止秸秆焚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包括小麦、水稻、玉米、烤烟、油菜、甘蔗以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收获后的剩余物质。二、禁烧范围(一)云县县城主城区建成区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线内...
日期:2024-11-25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浏览:756 次
为全面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广大师生、家长、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好师生的合法权益,云县卫生健康局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设立了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现将举报热线电话、举报邮箱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各界群众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单位名称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邮箱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云县卫生健康局0883-3211377yxwsj3211377@126.com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云县卫生监督所0883-3...
日期:2024-11-20来源:云县卫生健康局浏览:874 次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监管,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二、举报方式(一)举报电话:0883—3219801(二)电子邮箱:yxmzjswg@163.com(三)通信地址:云县爱华镇新云州社区瓦窑坝广场北路6号,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收,邮政编码:675800。三、注意事项本监督举报主要受理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相关问题线索,其他信访事宜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应对投诉、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
日期:2024-11-19来源:云县民政局浏览:918 次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云县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县震海农资店、云县瑞青禾农资店和云县振华农资店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云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12日开始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拨打电话0883-3080975或书面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8日
日期:2024-11-18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浏览:8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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