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云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10:15在云县主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通告。
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