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21号)要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林木自用材采伐许可审批公告。
2025年度为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举措。市级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将各县“十四五”期间暨2021年至2024年森林采伐林木年度限额结转至2025年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进行公告。
附件:1.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林木自用材采伐许可证审批公告
2.“十四五”期间暨2021年至2024年云县森林采伐林木年度限额结转至2025年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公告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