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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日期:2025-09-11 13:24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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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县主城区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10:15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四)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各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间隔1分钟,共用时15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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