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告如下:
一是坝顶兼做公路审批;二是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三是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四是河道采砂许可;五是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六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七是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九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十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十一是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十二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编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2.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3.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河道采砂许可
6.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7.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8.利用堤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云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