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关闭矿业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云县长坡岭大箐采石场采矿权认定为淘汰关闭类矿业权,在本公示期满后对未提交异议或所提交异议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矿业权予以关闭注销(清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开始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异议送达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环城西路5号云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及传真:0883-3211218。
附件:1、拟淘汰关闭采矿权清单
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拟淘汰关闭采矿权清单
证号 | 名称 | 公司 | 矿种 | 起止时间 | 备注 | |
C5309222010127120100248 | 云县长坡岭大箐采石场 | 云县长坡岭大箐采石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19年09月19日 | 2028年09月19日 | 淘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