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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镇)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30 16:48 浏览次数:184 字体:【

幸政发〔2022〕138号

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云县消防委发〔2022〕2号,我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一是镇党委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将消防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将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三是镇党委定期听取消防专题汇报,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公共消防设施、基层消防监管力量等重大问题。

二、贯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一是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制定落实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二是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其他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并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三是实体化运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判消防形势,滚动排查重大风险,协调组织开展联合会商、联合约谈、联合执法、联合督导。

三、贯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求。一是镇人民政府牵头履行好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二是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气产品、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

四、贯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求。一是建立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同步追究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行业领域领导的责任。二是对重大火灾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贯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一是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式管理、挂账式推进,对已见成效的要巩固经验做法,对已经破题的要持续深入攻坚,对尚未破题的要组织专题攻关。二是围绕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目标,聚焦高层建筑、群租房、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古城古镇、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重点整治室内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和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防灭火力量、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

六、贯彻“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求。一是针对基层消防监管“缺腿”“短腿”以及“末端乏力”等突出问题,配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编制和合同制人员,依托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形成“防消一体”的专业队伍,负责辖区的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各类应急救援任务。二是结合深化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体系,对接相关单位将部分消防执法事项逐步依法授权或委托本镇,同步开展试点。三是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五是健全完善消防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监管人员培养,强化执法检查装备配备。

七、贯彻“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是持续优化消防便民利企服务,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预约办理等便利化措施,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对涉疫重点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或视频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特别是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现有消防设施保护范围有限的,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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