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设置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清绣医疗美容诊所
设置申请单位(人):潘晓川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选址:云县云海阳光小区16幢111号商铺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投资总额:200万元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8898295。
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