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独生子女证》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原来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夫妻,不需要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办证条件、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求的夫妻,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父母及独生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证明;3.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明。申请人需将申请表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进行审查,合格后领证。
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