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规范基层药品管理和药品同质化,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满足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用药需求,为医共体内实行药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奠定基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编制了《云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8日-4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与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3211377,8898272。
特此公示。
附:云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