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yxsfj/2022-00003
发布机构
云县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1-13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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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000

附件3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

3、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活动,承办对口司法往来业务,开展政府和民间法律交流与合作。

9、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

10、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1、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12、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3、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狠抓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教育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年活动开展。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2. 以维护稳定为落脚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平安云县建设。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9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0件,调处成功262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4%,调解疑难复杂案件6件,挽回经济损失90.08万元。二是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截至10月底,年内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2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858人。全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45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1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67人。社区矫正严管对象9人,警告18人次,重新犯罪2人,全县无脱管漏管矫正人员,无涉疆涉恐人员。接受委托调查评估22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34场次,教育谈话1424人次。进行远程探视帮教14人次。安置帮教 1071人,落实相关救助政策15人。

3. 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平台,为云县经济发展护航。一是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及市局要求,在司法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楼大厅打造建设了集公证、综合、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的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投入建设资金30余万元。二是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开展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参加各种法治宣传活动167场次,发送宣传材料40000余份,发送普法宣传袋6000余个,展出展板80幅,展出标语100余条。三是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截至10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537件,其中刑事案件 75件,民事案件15件,非诉讼案件447 件。受援人员中,其中农民工210人,未成年人36人,老年人35人,妇女240 人。四是律师、公证服务民生能力、保障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优化。截至目前,全体执业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74件。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66件,完成公证收费200200元;向困难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75件次,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180余件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4. 发挥职能,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工作。一是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局多举措,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通过排查,目前,已排查出曾涉恶社区服刑人员6人、刑满释放人员2人,并按要求上报县扫黑办和市司法局。二是为提升我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排名,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法治云县建设,司法局积极行动,促进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5. 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驻村扶贫和挂钩帮扶工作。我局在开展好脱贫挂钩工作的同时,年初派出41人参加到脱贫攻坚大下访活动中,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二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为67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400万元。通过局领导多方努力,我局已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及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抽调业务人员参加扫黑除恶、沙场治理、铁路建设、“两违”整治、强戒、土地确权等全县重点工作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7个部门即:纪检监察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法治宣传股(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公室(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下设12个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5568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5687.48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少7.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职工意外死亡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643939.07元。其中:基本支出9549987.48元,占总支出的89.72%,比上年同期减7.73%;项目支出1093951.59元,占总支出的10.28%,比上年同期减少44.09%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职工意外死亡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项目资金结余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司法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837.6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6%。基本支出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职工意外死亡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3951.59元。比上年同期减44.09%,减少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项目资金结余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393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减少13.51%,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职工意外死亡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项目资金结余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53327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13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及死亡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4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5970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591.42元,完成预算的47.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021.42元,完成预算的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0.00元,完成预算的1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办公经费大部分用于扶贫工作开支,车辆运行费大部分没有支付,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3415.77元,下降42.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304.77元,下降4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11元下降73.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办公经费大部分用于扶贫工作开支,车辆运行费大部分没有支付,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21.42元,占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占2.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21.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我单位无公务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021.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云县所法局各股室及12司法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局上级主管单位检查工作及调出外县职工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8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837.67元,比上年同期增1.97%,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年初预算自动提取的职教费及工会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676065.52元,其中,流动资产2987486.92元,固定资产455325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532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2753.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196.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290006.2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76065.52

2987486.92

4553250.6

1471015.15

658043

0.00

2424192.45

0.00

0.00

135328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4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附表10—附表14不在导出的决算公开表中,需将下发的电子表格中复制粘贴在导出的决算公开表后,根据下发的填写说明自行填写)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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