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000
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5、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6、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承办对口司法往来业务,开展政府和民间法律交流与合作。
9、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0、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负责公证和律师专业职务职称评审等工作。
11、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12、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
13、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增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筹备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二是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三是抓好全县干部职工和村两委干部(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的普法考试工作及正在组织的除企业外的干部职工普法在线学习和考试;四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2、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
3、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管控安全。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综合场所建设,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发挥基地教育培训和安置帮教功能。实现提级管理,规范执法、严肃执法;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培训和心理矫治,年内组织1至2次集中教育培训。加强手机定位监管,对重点人员的定位监管比例达到30﹪;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衔接工作,完善衔接措施,重点人员的衔接要达率100﹪;运用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各季度信息核查率达95﹪以上;加强远程探视系统建设。
4、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规范律师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推动公证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扩大公证业务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5、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弱势群体当事人的申请,积极开展民事法律援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7个部门,即:办公室、基层股、普法办、政工办、社区矫正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下辖12个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4240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2402.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8879489.87元对比增加3262912.98元,增长率36.7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06535.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9802.85元,占总支出的84.10%;项目支出1956732.27元,占总支出的15.9%;与上年8774112.32元对比增加3532422.8元,增长率40.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5028.85元。与上年706878.29元对比增加198150.56元,增长率28.03%,主要原因列入日常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6732.27元。与上年1927122.45对比增加29609.82元, 增长率1.5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1462902.27元,装备购置39383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653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32422.8元,增长率40.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032720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2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及死亡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85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18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8007.19元,完成预算的83.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326.19元,完成预算的9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81.00元,完成预算的6.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1821.46元,增长5.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342.46元,增长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21.00元,下降5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以前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326.19元,占93.72%;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1.00元,占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326.19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326.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12乡镇司法所及司法局各股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1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028.85元,与上年706878.29元对比增加198150.56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分析列入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且司法局资产总额5553311.83元,其中,流动资产967444.22元,固定资产444705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8813.7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456.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030.00元,流动资金5611.93元、无形资金增加2814.2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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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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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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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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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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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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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553311.83 |
431360.22 |
4447053.85 |
1471015.15 |
667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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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79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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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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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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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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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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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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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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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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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6100.00 |
406100.00 |
406100.00 |
393900.00 |
393900.00 |
39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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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406100.00 |
406100.00 |
406100.00 |
393900.00 |
393900.00 |
39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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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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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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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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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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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立足“精准扶贫,法律同行”,抓住进村入户之机,开展讲座119场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138场次,开辟电子信息屏27块,发放宣传资料186643份、悬挂宣传布标280幅,受教育群众79339人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普法工作新格局,印制普法农家历书30000本、普法宣传纸杯30000个、雨伞300把、环保袋20000个、帽子1000顶等宣传用品,从而保证宣传工作的顺利实施;利用新媒体创新普法载体,开通“云县普法”微信公众号,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在线”等栏目,定时发布普法动态信息,共有476人关注,共推送70余条图文信息;投资16万元在青少年文化宫建设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目前,基地建设已完成投入使用。
2、全面推进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幸福司法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先进所,茂兰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于2017年10月入驻并对外开展业务。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8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94件,调处成功573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6%,调解疑难复杂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206.35万元。
3、坚持为民便民服务的原则,恪守“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联合县人民法院成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943件,办结各类公证案件481件次,全体执业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97件。
4、抓好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2017年新入矫154人,解矫216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28场,652人次。进行远程探视帮教14人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123人,其中落实责任田115人。其他帮扶8人。
5、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开展。共开展教育学习培训活动73场次,培训人数956人次,撰写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5次302篇,上报信息268则,被上级媒体采用242则,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县司法局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云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