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yxscjdglj/2022-00009
发布机构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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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和医疗器械及保化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保化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截至2020年11月9日,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7474户(2020年新增3420户),同比增长10.95%,实有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2931户(其中内资企业196户、私营企业2735户),实有个体工商户24035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08户。

2.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一是从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检查、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机制,全局干部职工投身防疫一线,放弃春节休假时间,连续作战,疫情防控期间,先后下发《关闭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场所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的通知》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宴席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广泛深入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药店、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和张贴《致云县全体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医疗防护用品稳价工作的提醒告诫函》、《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警示》等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和规范经营,告知广大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从本行业、本店、本人做起,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顾客戴口罩、扫码小程序等提醒工作,共同防控疫情。 共发放《致云县全体经营业主的一封信》13000份,防控紧急通知2000份,张贴各类公告300份,发放餐饮业关闭紧急通知1700份,发放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用品及商品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5000份。执法人员通过行业动员,组织集贸市场、超市、商铺、宾馆和药店等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主积极运用LED显示屏,宣传疫情防控内容39处,开展活禽市场检查219次,停止93户活禽交易;受理价格类举报5件,对不掌握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规定,高进高卖一般性防护口罩的5个当事人进行约谈和责改;出动检查人员1905人次,检查城乡农贸市场57个次,花鸟鱼虫市场3个次,宠物交易市场1个次,超市623户次,餐饮2351户次,药店795户次,取缔自发性临时经营市场3个,动员停办个人举办自办宴席37家次。二是全力帮扶。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立项督办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云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交办清单》,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的配合下,主动与云南龙润茶科技有限公司、云县家兴林下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云南省凤庆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对接联系,针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困难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做好排忧解难。三是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风险防范意识。

3.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开展企业开办“一窗通”工作。实现压缩办理时间从过去的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现在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工作。深入开展“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工作,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截至2020年11月9日,共有184户企业进行简易注销,其中准予简易注销登记131户、公告期满未申请12户、正在公告9户、公告过期21户、不予受理8户(被税务机关异议终止6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3户(企业自行撤销)。三是打造行政许可快捷通道。积极在服务窗口建立和推广延时、预约、上门三项行政许可服务制度;规范全系统服务窗口的登记行为和文明用语,做到材料齐全立即办、材料不全指导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事项加班办,着力打造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突出市场主体培育,以“放”为重点,实现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速,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场安全进一步保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节假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过桥米线放心消费、食盐、白酒、茶叶等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企业30余户次,食品经营户3000余户次,学校食堂222个次,单位食堂25个次,各类市场76个次,发放《云县食品生产经营户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告诫书》300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没收过期预包装食品11Kg,对3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户进行查处,对22户冷冻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责任约谈。摸底统计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899户,散装白酒经营81户,排查出风险隐患21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09份。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目前餐饮服务单位评定630户。完成省级、国家级、风险监测及专项抽检共1027批次。积极开展野生菌防控宣传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共发放宣传印刷品7000余份、宣传画2000份,发送防止野生菌中毒微信、短信500余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4则,召开防控会议5次。二是加强“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开展药械保化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抽验工作,完成药品抽检11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化妆品4批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1160户次。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8户次,检查各种特种设备426台,发现安全隐患66个,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2020年11月9日,共受理投诉、举报共计1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五是扎实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及时完善修订云县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目前,全县现有55户企业89项标准,涵盖314种产品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开。积极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委托临沧市裕鑫衡器检测站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共检定台称、案秤、电子称2375台件。推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网上备案及申请工作,目前,有医疗、卫生、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部分加工企业等行业、系统 102 户进行备案登记,申请检验。认真开展计量器具检测,全年共检查经营户13户,抽取样品3个样,不合格1个样。六是强化网络产品质量商标广告监管。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为重点,将日常监管与风险预警监督抽检相结合,开展了质量强县、商标广告、烟花爆竹、丧葬祭祀用品市场等整治工作。目前共检查各类产品经营户800余户次,对15户殡葬用品经营户进行了约谈和行政告诫。检查户外广告164条次,印刷品广告118条次,互联网广告220条次,网站40个,网店65个,企业黄页19个,服务中小型企业12户,发放调查问卷10份。开展液化石油气抽查工作,共抽检市场经营主体5户,抽样送检样品5个。经检验不合格样品2个,对经营不合格石油液化气的2户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七是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为保障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县市场蔬菜、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对超市、农贸市场、百货店等米、面、油、蛋、奶、蔬菜等供应、销售及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联合县发改、住建、供电部门召开了转供电主体政策提醒告诫会。八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上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注册类别7类。九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防严打的高压态势。目前,共检查互联网平台4个,出租房易集场所62个,农村集贸市场9个,企业50户。十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梳理、更新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开展案件审核案件评查工作,加强案件监督,目前,已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8件。

5.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周密部署。目前共召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局党组会议6次、召开县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4次,召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全局干部职工会议3次。制定下发了《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安排》、《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0年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全局78名干部职工签订了《2020年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做到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思想不放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原粘贴、悬挂的宣传标语、布标、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进行检视巡查,做到及时更新完善。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期间,同时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13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积极开展行业领域治乱清源工作。根据《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主要内容》的职责分工,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安全领域、药品安全领域、特种设备领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领域积极作为。召开“祭祀用品管理部门及经营户”等行业治乱专题会议2次。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检查”、“直销企业专项检查”、“偶蹄类冷冻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检查学校及周边经营户71户次,辖区内直销企业服务中心6户次,冷冻食品经营户7户,流动经营冷冻食品经营人员4人次及车辆4台次。查获扣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冷冻鸡脚、冷冻牛筋80余吨及部分不合格食品,对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冷冻鸡脚、冷冻牛筋的4名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办理中;立案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1件,收缴罚款4万元;成功组织拍卖涉嫌走私的无主货物(白砂糖)547.97吨,收缴变价款260余万元。办结违法倒卖烟叶案件26件,收缴上届罚没款21万余元。

6.积极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专班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了全省“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选派业务骨干前往各地考察学习经验亮点。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净餐馆”专项行动,在“细”和“精”上着力。一是迅速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县城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71户,其中小型餐饮单位746户,学校食堂12个,单位食堂13个。二是召集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及部分单位食堂动员培训会4场次,510人参加培训,结合“七个达标”逐一进行培训讲解。三是成立专班抽调12人以每组3人分四组按片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升整改进行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450人次,检查餐饮店630户,录入系统273户,达标101户。四是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并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减量减价、点菜提醒、光盘行动、绿色包装”等重点作为“净餐馆”专项行动内容统筹推动。“管集市”专项行动,在“严”和“实”上发力。为解决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农贸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协调动员会议15次,发放《致农贸市场经营户及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二是调整充实工作专班,由商务、农业农村、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抽调18人以每组6人分别进驻天丰、北河、新兴街市场三大农贸市场,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三是结合市场实际,对市场经营户进行摸底造册、制定了“一场一策”、明确了市场升级改造的时间表、路线图。目前,完成公厕选址2个,改造公厕1个,设置活动闸门1个,改造露天垃圾池2个。四是积极推进云县供销社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

7.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30项经济指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30项工作目标任务中下达我局招商引资10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500万元,企业年报公示率90%。在招商引资完成方面:通过多方协调和引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000万元。在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方面:我们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分管领导的指示,多次向省局、市局请示汇报,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1.92万元。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方面:完成企业年报率92.57%,个体年报率76.36%,农民合作社年报率95.58%。

8.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抓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小个专”党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民主决策;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6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73万元,占总支出的98.54%;项目支出19.44万元,占总支出的1.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4.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导致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85.8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68.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控制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支出决算数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4万元,占73.92%;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占2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2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50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采购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辆一辆,车辆运行费用较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3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7.92万元,固定资产186.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2.06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36.47

1057.92

186.49


72.13


114.36


192.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9.44万元,共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9.44万元,支出19.44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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