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食安办发〔2023〕4号
现将《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6月21日临沧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主动发现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立足于主动发现风险,全域排查整治,实施精准防控,消除风险隐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时间安排
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时间为2023年7月上旬至2023年10月中旬。
(一)动员部署(2023年7月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对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部署,确保“百日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开展风险排查整治(2023年7月5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百日行动”的工作目标,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认真梳理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对照《风险隐患清单》逐一消除风险隐患,达到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升(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加强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经验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威慑。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龚文斌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赵福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艳兵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施泽雁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天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龚国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代文钦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杜昌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字学先 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国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络员:张新宏 县教育体育局安全办主任
查国强 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副队长
杨顺强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太良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路灯所所长
罗楠喃 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陶世伟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再军 县卫生健康局法规股工作人员
王仁晓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百日行动”各项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有毒野生菌中毒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禁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农(集)贸市场交易、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等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止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农村、学校等重点领域,结合我县野生菌中毒特点,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全面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做好应急救治准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村委会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问题的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散装白酒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排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存在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行为,是否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聚焦农村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小烧烤店,排查是否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深入摸排家庭自酿酒情况,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健全完善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调度研判和线索通报,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利用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制售假酒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风险监测和健康教育责任,严防校园涉食品安全事故(件)发生。(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聚焦2023年秋季开学等重点时段和秋冬学校诺如病毒等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六T”实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校园周边餐饮店和食品销售单位,排查整治无许可证照、违规加工制作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开展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节日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粽子、月饼、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源头风险、严控过程风险、严管出厂风险;开展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抽检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聚焦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排查整治禁限用农兽药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风险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开展食用农产品农兽残超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排查整治禁限用农兽药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风险隐患。聚焦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无证经营限用农药、未建立购销记录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聚焦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贸市场),排查市场开办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组织查办一批食品安全大要案。落实“处罚到人”原则,对相对人依法作出“资格罚”“财产罚”。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真抓实干,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现。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间段,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风险排查及时,问题整改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同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排查、联合执法,加强信息互通,积极推动任务落实。
(四)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自通知印发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县级方案迅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工作。每月10日前统计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后向县政府食安办报送风险隐患清单、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附件2),2023年10月12日前报送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总结报告(见附件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报表数据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报送的报表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报送。县政府食品安全办邮箱:YXSAB123@1163.com,联系人:董万中。
附件:1.“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风险隐患清单
2.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3.总结报告(模板)
附件1
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风险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风险隐患 |
处置情况 |
备注 |
||||
所属领域 |
情况说明 (100字以内) |
处置措施 |
预期成果 |
完成时限 |
工作进展 (100字以内) |
||
填表人: 手机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所属领域”填写有毒野生菌中毒风险隐患、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散装白酒风险隐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用农产品农兽残超标风险隐患。
2.“完成时限”应具体到日。
3.“工作进展”填写处置进展、排除隐患的标志性成果等,表述简明扼要、数据翔实。
附件2
XX单位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所属领域 |
排查 户次 |
风险问题类型 |
风险 问题数(个) |
处置情况(个数) |
数据填报单位 |
||||
处置中 |
已完成 |
||||||||
有毒野生菌中毒风险隐患 |
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 |
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散装白酒风险隐患 |
1.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1. |
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1. |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食用农产品农兽残超标风险隐患 |
1.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 |
|||||||||
3. |
|||||||||
案件查办情况 |
查办食品违法案件 件,涉案金额 万元,罚没款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且立案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件。 |
县市场监管局 |
|||||||
查办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 件,涉案金额 万元,罚没款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且立案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件。 |
县农业农村局 |
||||||||
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起,犯罪案值 万元。 |
县公安局 |
||||||||
食物中毒防控宣传 (聚焦有毒野生菌、散装白酒中毒防控宣传) |
发布消费提醒 (条) |
发布宣传教育片(个) |
粘贴海报 (万份) |
走访入户宣传 (户次) |
数据填报单位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县卫生健康局 |
注:1.此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公安、民政、住建、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填报。
2.“风险问题类型”只填写各部门在风险隐患排查中排名前三的问题。
附件3
云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总结报告
(参考模板)
一、工作基本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三、亮点做法
四、下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