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栗树乡)
中共栗树彝族傣族乡委员会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栗树乡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2 03: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8 字体:【

栗党发〔2022〕49号

各党(总)支部、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栗树乡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栗树彝族傣族乡委员会

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栗树乡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临沧市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云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栗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围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中心工作,根据《临沧市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云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保障措施建设,起底隐患治理,净化路面秩序,强化教育警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栗树乡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 康 乡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李 耀 乡党委委员、乡政法委员

何林松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正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栗树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饶东良 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刘建红 栗树司法所所长

张文伟 乡农村道路管理所所长

欧阳兴学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秀良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罗有彪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乡文化旅游广播服务中心主任

马文清 栗树乡中心校校长

李安松 乡财政所所长

李维庆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李 培 乡宣传专干

字玲崟 乡发改专干

杨学文 乡工信专干、商务专干

李天凤 乡民政办负责人

李 怡 乡社保中心主任

黄雪峰 乡环保员

李青山 乡住建专干

杨 波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在会 乡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李安顺 乡应急管理专干、市场监管员

郭 倩 乡团委副书记

韦 佳 乡工会工作人员

16个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朱正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林松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联络员,全面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圆满实现创建目标。

三、创建目标

(一)示范单位。2022年,将栗树乡创建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各村参照示范村创建目标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

1.示范乡镇。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二是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三是一村一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落实到位;四是上级下达的常态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人头专项资金保障到位;五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和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六是年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按要求全部完成;七是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总数同比下降30%以上;八是因路侧防护设施缺失发生机动车翻坠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0%以上;九是平交路口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0%以上;十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载、载客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6类交通违法引发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驾乘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85%以上;十一是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2.示范村。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村党总支(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二是专兼职劝导员队伍落实到位;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四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教育、催办、督办、通报、约谈、曝光、警示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五是专兼职劝导员运用“农交安”系统APP有效率达100%;六是年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按要求全部完成;七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载客机动车超员违法明显减少;八是驾乘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九是不发生死亡和多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示范路。

1.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示范路沿线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隐患平交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和警示桩“五必上”;隐患路段实现路侧护栏、警告标志、减速带“三必上”或建设中央隔离带。示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90%以上。

2.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持续保持示范路上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高压态势,确保显性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20%;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8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70%以上。

3.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示范路上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事故明显下降。示范县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10%、60%以上;示范乡道不发生亡人事故。

4.宣传提示明显强化。根据不同场所特点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以安全提示为主,重点突出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文明交通、交通安全常识等标语牌、墙(山)体标语、条幅标语,至少达到公安部发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中道路沿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第三类要求。

四、任务分解

(一)示范单位

1.健全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机构

乡级对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栗树派出所,明确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工作制度,配备1—2名专职人员实体化运作。

牵头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辖区站所、企业、学校和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20日前

村级对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工作制度,配备1—2名专职人员实体化运作。

牵头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20日前

村级由村党总支(支部)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聘用1名交通安全专职劝导员、明确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兼职劝导员,履行相应交通管理职责。

牵头单位: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指导,16个村委会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6月20日前

(2)充实管理队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栗树派出所全面履行县乡两级交安办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规模性集中整治,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派出所,栗树交警中队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县公安局定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在派出所内设交警中队并加挂牌子,明确1名所领导兼任交警中队长、1名民警和2—3名辅警为交警中队专职民警辅警,中队长和民警开通“六合一”系统用户权限并配备警务执法终端,派出所交警中队履责情况纳入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县公安交警大队定期开展对派出所的交通管理业务指导。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派出所,栗树交警中队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完善制度机制

(3)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党委政府、乡级交安办每两个月,村级党组织每月召开会议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出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部署整治;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乡级交安办和村级党组织每季度分别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交安办报告辖区阶段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建立通报督办制度:乡级党委政府不定期对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隐患风险、检查发现问题、部门履责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到场处置制度:发生人员受伤交通事故,村主要负责人到场指挥处置,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乡主要负责人到场指挥处置,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多人受伤交通事故,报县交安办请县主要负责人到场指挥处置;建立约谈提醒制度:乡级党委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面对面谈话提醒;建立包保责任制度:乡级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按照包人包车包路、包点包线包面要求分级分类落实包保责任,实行同奖同惩;建立挂牌整治制度:乡级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推动落实本级安委办对2人以上亡人事故和多人受伤事故多发高发地区,按照三个月、半年、一年期限实行挂牌治理,整治结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发生1人死亡事故,乡级党委政府或交安办组织深度调查并开展追责问责,发生2人以上亡人事故,报请县级交安办组织深度调查并推动落实本级安委办开展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乡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4)建立长效机制。乡级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建立综合考核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各成员单位和下级组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村级建立交通安全行为村规民约规范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员(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专兼职劝导员)规模性集中宣传劝导机制,上放学、收放假、赶街赶集、红白事、杀猪请客、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七必劝劝导工作机制,交通违法违规公开曝光、教育警示、通报约谈、催办督办机制,不断提升村民交通安全遵规守法意识。

牵头单位:乡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乡级政府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尽力保障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专职劝导员人头保障经费,确保年度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专职劝导员队伍劝导工作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配合单位:栗树派出所,乡农村道路管理所,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3.强化隐患整治

(6)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办发〔2022〕10号)《云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云县办通〔2022〕80号)部署,统筹组织开展好5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乡安委办

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完成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少于辖区“十四五”建设任务的40%。

牵头单位:乡农村道路管理所

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近3年来发生过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五必上”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辖区内省、市、县、乡四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点段治理全面完成。其他道路隐患点段路侧防护设施一时难以按标准建设的,采取“应急三堵”措施实现全覆盖。乡村两级全面完成县级交办应由本级完成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乡安委办

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各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前、治理方案、治理效果等信息,全面规范录入公安部“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和对账验收销号。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7)加强农村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监管

积极推进车驾管“阵地”前置,以行政村为单位梳理排查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定期推送给辖区派出所民警、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持续深化派出所办理17项车驾管业务的措施落地推进农村地区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便捷化办理,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持续开展违法违规驾驶人、事故责任人、摩托车持证人员的培训。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员、工信专干等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取缔一批销售企业、查扣处罚一批超期上路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切实做到减存量、遏增量。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员,工信专干,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乡村两级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特别是农业农机和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参与上门核实做群众工作,推动变形拖拉机和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隐患在辖区“清零”,确保全乡辖区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摩托车检验率、报废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4.严格路面管控

(8)科学优化勤务部署

栗树乡按划分属于农村地区战场,按照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要求,执行“2+3”挂包支援工作机制,常态化派出执法小分队与派出所开展联勤执法。最大限度屯警于路,有效净化路面秩序。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乡农村道路管理所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乡级建立多部门集中整治机制,交安办整合乡站所、单位和村委会力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规模性集中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辖区站所、企业、学校和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村级建立多岗位联合集中整治机制,村党总支(支部)整合村“两委”成员、各村民小组长、专兼职劝导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规模性宣传劝导。建立联勤劝导机制,围绕“七必劝”要求实行相邻村组劝导员组合劝导,提升劝导工作实效性。

牵头单位:16个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9)严查严处交通违法

栗树派出所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农村“两违”查处总数高于全省派出所平均查处数30%以上。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村级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10天,每天应用“农交安”手机 APP录入信息不少于10条,且信息全部有效(安全劝导日志占40%、隐患排查占30%、宣传教育占30%)。

牵头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16个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5.强化宣传教育

(10)深化拓展延伸宣传教育

健全完善乡村两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公安、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共同策划专题宣传,保持交通安全话题活跃度和影响力;辖区增设标志、书写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群众聚集场所有宣传橱窗专栏、公路险要路段路口有墙体标语和提示牌。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宣传专干、栗树司法所、乡农村道路管理所、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乡村宣传广播系统建设完成,常态化开展“大喇叭”宣传;全面完成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任务,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牵头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将近3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典型严重违法案例制作成宣传警示教材,及时发送至乡村组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警示教育,并通过主流媒体和公安机关及交管部门新媒体平台向社会曝光事故深度调查情况特别是依法追责情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牵头单位:栗树派出所

配合单位:宣传专干、栗树司法所、乡农村道路管理所、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乡级辖区增设标志、书写标语或悬挂横幅,群众聚集场所有宣传橱窗专栏、公路险要路段路口有墙体标语、提示牌;精准研判辖区农村出行特点、交通违法、事故成因,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实时组织乡级交安办专职人员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劝导“七必劝”;每季度组织1次辖区重点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集中学习教育,根据通报情况,及时组织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村级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推行,做到老少同守、妇孺皆知;推进村民委员会(村民服务中心)、农村学校(教学点)固定宣传栏和村口警示提示牌建设,每季度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新维护。结合地域特点、民族习惯,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通过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地方语言,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每周至少3次对辖区全部村小组开展“大喇叭”广播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单位: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6.解决重点群体安全出行

(11)探索开通农村地区“校园直通车”和“务农务工集中出行定制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按照云县公安局、云县交通运输局、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县公联发〔2022〕1号)的通知,结合辖区乡村农村群众、学生出行需求,科学制定错时收放学(假)制度,组织学校、家庭、企业和职能部门,共商学生、务劳务工群体出行的客运服务供给方案,积极适应和满足农村地区学校收放学(假)、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不便利不安全的问题。乡级全面排查辖区学校收放学(假)、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提出解决办法及措施上报县人民政府,积极推动并配合职能部门在年内开通必要的“校园直通车”或“务农务工集中出行定制车”。村级做好排查辖区学校收放学(假)、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和上报。

牵头单位:乡农村道路管理所

配合单位:栗树乡中心校,栗树派出所,乡社保中心,16个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二)示范路

一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临沧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公警令传〔2022〕72号)要求,全面排查沿途5方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清单、制定计划、加大投入、逐项整改,全部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统筹完成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三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和全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并建立健全常态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滚动排查治理。二是推进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推进农村公路视频监控共享应用,探索集成指挥平台与“雪亮工程”等新农村、社会综治项目视频数据对接。三是科学布设交警执法站点。在现有交警执法站布局基础上,结合交通流量、违法、事故特点,科学合理调整或设置交警执法站点,守点、控线、成网,构筑严密的封堵查控网络。根据辖区学校上放学(假)、民俗节庆、集市等重点时段以及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并灵活安排勤务,规范设置检查通道、免检通道,施划待检区、停车区,规范摆放警示、提示标志,合理配备警力和装备,确保满足执勤执法工作需要和检查安全、有序、高效。四是完善精准高效勤务机制。示范路卡口日间识别准确率超过80%、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拦截率超过80%,处罚一致率超过90%。示范路沿线派出所、交安办和村组劝导站要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以“线”为单位系统安排勤务,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等方式,实时开展联勤执法和劝导。五是抓牢重点车辆通行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网约车等重点车辆,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和安全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大力推行靠右行驶,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引导提示标志,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有条件的路段开辟货车专用通道,加强货车通行引导和违法查纠。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压降“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六是强化重点违法执法管控。以科学研判为引领,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常态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现场查处力度,严管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纠正处罚不按规定横穿公路等行为。现场查处“波次集中整治”确定的重点违法数,平均每公里查处数比全省水平高50%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超过90%、80%、90%、70%。同时,优化测速管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排查限速值不合理的示范路段,推动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论证,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在隧道、学校、村庄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开展测速执法管理,确保示范路段因严重超速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七是深化拓展宣传教育。沿线增设标志、书写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做到宣传广播体系健全、群众聚集场所有宣传橱窗专栏、公路险要路段路口有墙体标语、提示牌;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将近3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典型严重违法案例制作成宣传警示教材,及时发送到沿线乡、村组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警示教育。沿线乡、村要推动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村规民约落实,实时组织乡交安办专职人员和劝导员上路开展交通劝导“六必劝”;沿线乡每季度、村每月组织1次辖区重点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根据通报情况,及时组织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警示教育;村每周至少3次对辖区全部村小组开展“大喇叭”广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五、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乡级各有关部门、各村要根据示范乡、示范村、示范路创建标准,对标对表,及时研究制定创建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二)创建阶段(2022年6月20日至11月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乡级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对创建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进行“三化”,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挂牌的示范单位及示范路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2022年12月)。乡级各有关部门、各村要按照省交警总队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路创建评价办法及标准,积极通过自评、互评、复评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乡级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主动对标创建目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推进措施,迅速启动创建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级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加强组织推进,加快工作进度,强化挂牌督导和成效测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或推进会进行部署,定期通报进展情况,采取成果通报、及时约谈督办等方式,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确保创建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

(三)加强情况报送。乡交安办要加强工作情况及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将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的具体创建实施方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22年6月27日前报送县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方案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收集报送本月工作小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乡创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3080801,联系人:朱正雄,邮箱:21076115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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