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政发〔2023〕51号
各行政村:
现将《栗树乡2023年开展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美丽庭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栗树乡2023年开展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美丽庭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临沧市“千万工程”美丽庭院建设的通知》和《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美丽庭院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3〕31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栗树乡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美丽庭院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具体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村容村貌提升、绿美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农户为单位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把栗树乡辖区内20%以上的农户建成美丽庭院。到2025年末,栗树乡累计建成美丽庭院1000户以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整治,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
二、美丽庭院建设基本标准
(一)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户住宅内部、庭院内及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生活等各类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电线等管线排设安全有序,可燃物与火塘保持有效安全距离,厨房、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无乱丢,污水无乱流,人畜分离,畜禽圈养,粪污无乱排。
(二)绿化美化风貌协调。农户庭院内及周边因地制宜绿化1/10美化,建设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药园;房屋及庭院内外墙面无乱涂乱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风貌协调;物品和标识标牌摆放设立不占用公共空间。
(三)村规民约遵守执行。农户严格遵守执行村规民约,严格遵守落实门前三包、公共环境卫生义务清扫保洁及“红黑榜”、“网格化”管理等制度;严格遵守村庄规划及宅基地建住房管理、建筑风貌管控等规定;积极支持参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
(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农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移风易俗,家风良好;邻里关系融洽和谐;积极参与“文明户”等各类示范创建。
三、评定程序
(一)农户自评。农户对照美丽庭院建设基本标准查缺补漏开展建设,并对照评分内容自评达90分以上后,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申请。
(二)村民小组现场审核。村民小组组长会同副组长等人员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庭院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对照评分内容现场审核评分达90分以上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交审查申请。
(三)村级现场审查公示审批。行政村党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组建本行政村美丽庭院评定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提交审核申请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农户的美丽庭院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评分达90分以上的,在本行政村内公示5日,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审批命名为美丽庭院,并报所在乡人民政府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是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将美丽庭院建设融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级“三人小组”、驻村工作队和村组党员干部的作用,推行挂村包户机制,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各村要组建由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的美丽庭院评定小组,负责做好美丽庭院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审核评定等工作。各村要结合实际迅速对辖区内的美丽庭院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标准,并按评定程序、评分办法、评定周期等具体要求做好组织建设、评审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建设美丽庭院是落实“建设好美丽家园”的具体举措,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村要把美丽庭院建设与“绿美庭院”“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户”“妇女之家”等创建评选活动和农村移风易俗问题专项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运用各相关部门力量及历年建设成果,统筹谋划、合力推进。要准确把握“美丽庭院”与“绿美庭院”的关系,一体谋划、融合推进两项创建工作,把美丽庭院建设作为申报创建绿美庭院的基础,把绿美庭院建设成果转化为美丽庭院的工作成效。
(三)加强监管,奖优罚劣。各村要建立健全美丽庭院长效维护和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把质量标准,严格审核审批,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盲目攀比、“一刀切”,坚持动态调整增补或退出管理,建立台账资料。对成功创建为美丽庭院的农户,以精神鼓励为主,采取通报认定、群众会议表扬、授牌命名等措施,激发广大农户建设美丽庭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等,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宣传动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方式,充分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庭院的内生动力和主体意识,营造“人人知晓、户户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中的好成效、好经验、好做法,做到干得好,讲得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