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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30 14:46
作者:云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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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效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本着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云县城区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容纳生源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
2
所小学和
3
所中学实行划片招生。
一、招生片区划分主要依据
(一)
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
2020
〕
14
号
)
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免试入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
(二)
按照各学校所能容纳的学生数进行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云县本地户籍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以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产权证明为主要依据(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有多套房产,但房产地址不在同一所学校招生范围的以及工作单位地址和户籍地址不在同一所学校招生范围的,都以户籍地址判定;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所在行政、事业工作单位地址在招生范围内的,以行政、事业工作单位地址判定)报名,不得跨片区择校。
(三)
云县户籍,但不在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原则回户籍所在乡(镇
)
学校完成义务教育。
(四)
非云县户籍的学生,主要依据其户口簿、居住证、产权证(含租房合同)、父母就业证明(在本地)、实际居住证明(在本地实际居住地社区处开具的居住证明),持以上证件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
(五)
此次招生片区划分以云县民政局所颁布村、社区和公安局最新颁发的户口住址为主要依据。
(六)
鉴于我县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按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充分考虑到我县的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确保我县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实现相对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内年满
6
周岁(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1.
爱华完全小学计划招生
750
人。
2.
第二完全小学计划招生
500
人。
(二)初中招生计划
1.
云县第一完全中学计划招生
320
人。
2.
云县第二完全中学计划招生
300
人。
3.
云县民族中学计划招生
1000
人。
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
(一)爱华完全小学招生范围
1.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
户籍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德胜村委会旧村小组的适龄儿童。
3.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4.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5.
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的适龄儿童;
6.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7.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内居住,并长期在该区域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完全完小招生范围
1.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
户籍在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轻木林组大丫口自然村和新房子组小平掌自然村、勐勐村委会下衙二组和三组的适龄儿童(大丫口自然村和小平掌自然村报名时需要提供社区两委出示所在自然村证明)。
3.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4.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5.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6.
父母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的适龄儿童;
7.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内居住并长期在该区域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
(三)云县第一完全中学招生范围
1.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
户籍在爱华社区的适龄少年。
3.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少年。
(四)云县第二完全中学招生范围
1.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
户籍在新云州社区的适龄少年。
3.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新云州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少年。
(五)云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
1.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
户籍在爱华镇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田心社区、德胜村委会、永胜村委会、河湾村委会、平掌村委会、水磨村委会、安河村委会、丙山村委会、河中村委会、河外村委会、南河村委会、大树村委会、独木村委会、忙回村委会、勐勐村委会、长坡岭村委会、中梁子村委会、小忙兔村委会、石房村委会的适龄少年。
3.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4.
父母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的适龄少年;
5.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在爱华社区、新云洲社区、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居住(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爱华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及商品房租赁协议),并长期在该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有空余学位或招生范围内招收人数超出县教育体育局下达招生指标时,空余学位或超出部分由云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小学报名时间及地点。
1.
云县爱华完全小学:
8
月
11
日至
15
日,早上
8
:
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2.
云县第二完全小学:
8
月
11
日至
15
日,早上
8
:
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3.
报名地点:云县第二完全小学、云县爱华完全小学。
(二)初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1.
云县第一完全中学:
7
月
27
日至
28
日,早上
8
:
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2.
云县第二完全中学:
7
月
27
日至
28
日,早上
8
:
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3.
云县民族中学:
7
月
27
日至
28
日,早上
8
:
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4.
报名地点:云县第一完全中学、云县第二完全中学、云县民族中学。
六、招生措施
(一)招生方案公示
招生公告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26
日在沧江明珠网站、云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示,并在爱华完全小学、第二完全小学、云县第一完全中学、云县第二完全中学、云县民族中学门口粘贴。
(二)时限须知
持有居住证(居住证中需含学生姓名)登记办理时间必须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必须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户籍所在地满一年以上。
(三)报名材料
1.
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
2
)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2.
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申请;
(
2
)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
(
3
)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军人子女优待审批表;
(
4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3.
父母(法定监护人)是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人社部门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2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4.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州社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
2
)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证原件或房产证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原件,并以实际入住为准。);
(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5.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
2
)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县住建局签订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原件;
6.
父母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正式职工,且随父母居住在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
2
)职工所在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及近
3
个月工资发放名册;
(
3
)县投资促进局对职工就业企业是否属于招商引资企业的认定证明;
(
4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7.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草皮街社区居住,并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
(
1
)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
2
)营业执照原件;
(
3
)居住证或租房协议;
(
4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提供)。
(四)定额管理
城区小学新招一年级学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所定招生指标数,严禁班额人数超过
45
人;城区初中新招七年级学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所定招生指标数,严禁班额人数超过
50
人。
七、招生程序
(一)小学招生程序
2023
年云县城区小学招生全部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按照“有户籍”“有房产”(不含公租廉租房)和“无户无房”顺序,分
3
个批次招录。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时,若第一批次符合招生范围人数少于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若第一批次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即进行随机派位(抽签,抽签由学校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证部门参与),并停止剩余批次招录。第一批次招录后未完成招生指标的,进行第二批次招录,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抽签,抽签由学校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证部门参与招录)。第二批次招录后未完成招生指标的,进行第三批次招录,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抽签,抽签由学校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证部门参与招录)。若两所学校都完成招生指标后,仍剩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具体程序如下:
1.
第一批次招录对象:
一是户籍在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二是驻云县和云县籍现役军人子女适龄儿童;三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至各学校招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适龄儿童。
2.
第二批次招录对象:
一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父母属于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有房产(自建房、商品房)且实际入住人员的适龄儿童;
3.
第三批次招录对象:
一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且实际入住人员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长期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
(需与学校签订材料真实的承诺书)。
(二)初中招生程序。
1.
填写审批表。
报名期间凡符合划片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含云县城区户籍在外人员子女),即今年
9
月份涉及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家长必须如实填报《云县中小学新生信息审批表》(此表由小学进行统一发放),表中信息杜绝弄虚作假,若出现有伪造户籍信息、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虚报信息的情形,一经查实均报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2.
联合审查户籍信息。
初中:
2023
年
7
月
26
日—
7
月
29
日期间;小学:
2023
年
8
月
16
日—
8
月
19
日期间;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公安局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状况的审查工作,把好“户籍迁移”关,防止为“择校”而虚设、挂靠、迁移户籍。
(三)发放入学告知书。
各小学
8
月
25
日前,完成入学告知书的发放,幼儿园毕业生到毕业幼儿园领取小学入学告知书;初中
8
月
4
日前,完成入学告知书的发放,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告知书;确保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七年级新生现场确认。
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现场确认时间:每年
8
月
17
日至
18
日(上午
8:30
—
11:00
,下午
2:00
—
5:00
),学生持对应各中学发放的入学告知书到片区学校完成现场确认。
八、不予按片区招录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或者返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一)
错过片区学校规定登记报名时间的;未能在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
利用两个及以上的户籍或产权信息抢占不同片区学校学位的;
(三)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九、严格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
2020
〕
14
号)文件精神,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
3211425
)。
十、相关要求
(一)
各学校招生工作由校长总体负责。
(二)
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让不足龄儿童插班跟读;入学报到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持对应片区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进行入学报到。
(三)
各学校必须在报名结束
5
天内完成审核或抽签;抽签的学校,必须当天将未抽中学生名册报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安置。
(四)
各学校招生必须服从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和学位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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