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云县政发〔2023〕23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赋权事项委托工作,制定本委托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权限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22项行政处罚以下放方式赋权给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行使。(具体行政职权详见附件)
二、委托时间
有关委托事项于2023年12月6日起正式实施。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委托的行政职权进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责任
(一)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职权赋予工作。
(二)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建立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协助对上衔接与对下统筹,及时交流信息。
(三)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在委托范围内,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实施行政职权,并接受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职权。
(四)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对委托的行政许职权内容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应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并主动、及时公开实施行政许职权事项的相关信息。
(五)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使委托权,或者不履行委托职责的,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超过委托权限或违规实施职权,造成恶劣影响或引起国家赔偿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所委托事项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更而变动。
(二)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关各执一份,各报送至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一份。
(三)本委托协议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
委托机关: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委托机关: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移交赋权事项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赋权方式 |
实施机关 |
主管部门 |
备注 |
1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4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6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7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8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9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0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2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3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4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5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6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7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8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9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0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1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2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依法下放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