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朝山党委发〔2022〕59号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朝山西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县大朝山西镇委员会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朝山西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为目标,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作用,政法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信访部门作用,其他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群团组织作用、基层群众组织作用,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加
强对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榕 镇党委书记
戴忠磊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
副组长:施远福 镇党委副书记
杨朝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茶晓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建海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仔文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顺吉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 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大朝山派出所所长
黄晋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熊紫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应权 大朝山司法所所长
成 员:吕剑眉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仆书能 大朝山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罗应文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罗应德 镇财政所所长
何正清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主任
杨永光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源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聂倍体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尹家贵 大朝山自然管护区负责人
潘继新 大朝山中心校校长
董 彬 镇项目办主任
罗有先 镇安监员
熊炳升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光美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各行政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由镇综治专干具体负责,综合掌握排查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指导各村、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排查化解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特别要做好重大项目施工涉及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婚姻家庭、盗窃、赌博、酒后滋事、水库移民上访户、安置拆迁等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要按照“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疏通引导、包稳控受理、包依法依规处理”的要求,压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专人落实、责任明确、时间限制、解决到位,扎实做好源头防范工作。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界线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2.涉及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矛盾纠纷,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土地承包经营、电站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征收和划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大朝山自然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4.有关街道建设规划、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镇党政办、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会同镇综治办、大朝山司法所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5.财务账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金支付等矛盾纠纷,由镇财政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由镇综治办会同安监员以及大朝山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调处。
7.医患纠纷、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大朝山卫生院、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8.涉及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矛盾纠纷,由镇安监员、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9.林木砍伐,林地林权纠纷,由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同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0.畜牧养殖、动物检疫防疫等矛盾纠纷,由镇畜牧兽医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1.涉及治安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大朝山派出所会同大朝山司法所、镇综治办及有关部门与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2.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自来水饮用等矛盾纠纷,由镇水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3.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由大朝山中心校会同相关部门调处。
14.文化娱乐、言论、出版、集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5.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大朝山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6.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调处。
17.凡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必须主动参与调处,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矛盾纠纷,团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必须参与调处;凡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妇联必须参与调处。上述部门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收集相关资料证明,如调解笔录、相关证据材料、调解协议等。
18.涉及多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处,涉及部门必须按照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各部门对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三)限时化解。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要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对无政策依据或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要明确告知并做好开导工作。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主动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于60日内化解;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于90日内化解。
(四)登记建档。对已经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各村、各部门要逐件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由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汇总,对排查化解、稳控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按政策化解到位、上访人也接受处理意见,但仍然不息访,甚至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置。将情况上报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政法委维稳办。
(五)疑难上报。对久调不决,历史遗留问题,疑难杂症等矛盾纠纷,由村一级排查后上报至大朝山西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开会研究讨论对策。组织群力群策力量进行调解。确保把所有矛盾纠纷调处在镇一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全镇的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全镇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婚姻家庭、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等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村、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每月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