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yxxzf5/2023-00026
发布机构
云县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3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云县县政府  浏览次数:1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901000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集中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14.承担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其经营业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承担云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我县地方金融监管的措施办法;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县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人行云县支行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县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金融创新、金融招商、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担统筹协调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的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推进投融资主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产业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业务,做好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审查;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区)、乡(镇)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8.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云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云县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云县财政局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云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狠抓增收节支、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工作,全县财政收支稳中有进、难中向好。

1.砥砺前行,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实质性减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明确社保缴费参数和标准。2019年,全县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税11245万元,其中,减少地方税收4291万元;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社保缴费613万元。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二是多渠道盘活国有资金和资产。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压力,进一步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多渠道盘活国有资金和资产,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及时足额入库。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强库款管理。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到位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209890万元,争取棚户区专项债20000万元,补助范围涵盖教育、卫生、交通、农林水、城建、保障性住房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2.优化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9年全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96672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34%。一是支持教育发展改革,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2019年全县教育支出82555万元,占民生支出 27.83 %,主要用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基础薄弱建设,县城第二完全小学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县城第二完中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实施“三区”教师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9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3万元,占民生支出13.73%。下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0505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60元。安排退役军人事务经费134万元,保障好退役军人服务有关工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0604万元,支持完成 2613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6729 户农房抗震农户危房改造。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299万元,支持1240套棚户区改造,发放 750户住房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争取棚户区专项债20000万元,推进老城片区35279平方米住房搬迁及改造。三是支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9年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97万元,占民生支出7.72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9元,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安排下达医疗救助补助1650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托底保障作用。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四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2019年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3万元,占民生支出0.5 %。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建设,农村免费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发展。2019年送电影下乡2800场次,送文艺演出下乡68 场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

一是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采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库款调度优先保障扶贫资金支出等措施,安排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不断增加财政资金对脱贫攻坚领域的投入。2019年,全县的脱贫攻坚投入74970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11495万元。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全面管理,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理整治,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二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财政资金和政策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安排下达 5640万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安排下达 156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下达521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扶持45 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安排下达3393万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和人居环境治理。

4.聚焦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障政策。二是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扶贫资金填报绩效项目94个,涉及扶贫项目绩效资金61214万元,涵盖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文化、教育、医疗、就业、乡村环境整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各个方面,明确了花多少钱、办哪些事、多少贫困户受益、产生哪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下步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样本示范。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开大开好依法合规融资“前门”,组织好新增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切实缓解到期政府债务还本压力,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及时转贷债券资金,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四是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实现在“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积极推进财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进程。

5.夯牢基础,切实发挥财政监管职能

一是完善财政内控体系,扎紧制度笼子。按照《云县财政局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云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多个控制办法,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防控和管控,强化财政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二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多次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开展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对号入座,切实加以解决,确保件件有落实。同时切实加强对审计、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财政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6.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做到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旗帜鲜明地做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为建设善美云县做出应有的贡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跟踪落实,各股室负责人协同配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财政职能职责,健全和完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云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云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党建紧密结合,将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列入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活动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与不法行为划清界线并坚决斗争,将云县财政局党支部打造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5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知识讲座1次,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次,切实提高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宣传发动覆盖面20000余人。自2018年以来,共计下达和拨付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65.99万元,其中:2018年县财政通过积极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下达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57万元,2019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55万元,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拨付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有关事项的批复》(云县政复〔2019〕66号),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53.99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拨付完毕。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效显著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认真履职尽责,紧扣“筹好钱、分好钱、管好钱”的基本职能,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攻坚项目清单为抓手,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局第一大事抓实抓好,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攻坚成效。成立了县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扶贫资金年度管理办法和审核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19〕54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会同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等涉农部门,结合往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主要做法,在充分借鉴其他县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2019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进行了梳理,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制定印发了《云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云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全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规模51378万元。截至2019年底,上级已下达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共计43356.5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95.44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1861.14万元。

8.坚定理想信念,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组建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云县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云县财政局党支部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四期7天。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观看《反腐枪声》《扫黑除恶不留死角》等廉政警示教育片。

一年以来,尽管我局取得了一些成绩,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全面得到落实,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税收收入增速趋缓,新增可用财力较少,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撬动机制和杠杆作用发挥依然不够充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有待提高;三是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执行财经纪律的力度还需加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64.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比上年同期减少19.32万元,减少2.19%;其他收入3.65万元,占总收入的0.42%,比上年同期减少6.74万元,减少64.87%,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0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0.81万元,减少16.56%。其中:基本支出692.09万元,占总支出的85.46%,比上年同期减少41.05万元,减少5.59%;项目支出117.71万元,占总支出的14.54%,比上年同期减少119.76万元,减少50.43%;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拨、人员调动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及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县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05万元,减少5.5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7%。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拨、人员调动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9.76万元,减少50.43%,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支出减少95.04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设备购置、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9%,比上年同期减少32.62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拨、人员调动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9%。包括行政运行520.54万元,为行政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是用于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工作经费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3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财政干部及支农政策等业务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54万元,为退休人员原渠道部分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7万元,为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万元,为2019年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死亡抚恤0.81万元,为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09元,为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为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3.3万元,为农村改革工作经费;其他农林水支出8万元,为财政支农管理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的32.8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的6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车油费及公务接待得到有效的控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78万元,下降6.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1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车油费及公务接待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占28.33%;公务接待费支出8.47万元,占71.6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云县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云县财政局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部门检查验收各项工作以及基层财政所往来业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9年云县财政局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40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3.45万元,固定资产123.92万元,无形资产1.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3.6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5.7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6.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26.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9.18

1283.45

123.92

24.53

7.45


91.94



1.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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