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xjytyj/2024-00063
发布机构
云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24
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6 字体:【

杨克富等5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配备中小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近年来,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我县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现有教师资源,按照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标准,选聘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教师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另一方面县教育体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全县教师培训计划,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通识培训内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培育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标准,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酌情增加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稳定、专业能力过硬。

二是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抓好专业系统培训,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对专职教师每年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对兼职教师开展通识性培训。

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明确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业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应计入教学工作量。同时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保障必要投入,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以各种方式给我们提出更多意见、建议,以便于我们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2024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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