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政通〔2023〕61号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要求,经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举行《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2月上旬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通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60至70人。其中:
1.云县年满18周岁,与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30至4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20至3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原则控制在5人以内,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可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在云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2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报名(填写申请表)。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00。
报名地址: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云州新城19幢)。
联系人:张健,0883--3080377(传真)。
五、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具有公民政治权利,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群体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汇总和议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参加会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一经确定,将在第2号通告中公布姓名、性别等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申请表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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