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政任〔2018〕2号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学华 任云县粮食局局长;
余兴洲 任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1年)、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浩 任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半);
张天明 免去云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杨卫民 免去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 磊 免去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查星明 免去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德贤 免去云县林业局保留事业副科级待遇干部职务。
云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