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县公安局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10 03:45 作者:云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云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

金汇源酒店工作人员吴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不按规定登记旅客相关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8月20日,云县公安局爱华派出所在对金汇源酒店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宾馆工作人员吴某某对1204室一名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结果:对金汇源酒店工作人员吴某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云县公安局幸福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云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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