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申领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全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稳定的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即1974年1月1日前出生的女性和1969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档次为60%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二页和第六页复印在同一页上);
4.缴费凭证原件;
六、受理时限及地点
1.受理时限:通告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点: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云县爱华镇建设路23号)。
审核通过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